
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凤阳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1名,主要负责收集和整理资料、协助组织活动等。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3.男性50周岁及以上,60周岁以下(不含60周岁);女性40周岁及以上,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
4.经广州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并已进行就业帮扶的对象;
5.学历专业要求不限;
6.工作责任心强,善于与人沟通;
7.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安排,适应户外工作;
8.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9.同等条件下,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优先。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7日至4月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报名方式:携带报名材料至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3.需提供的相关证书和材料:(1)凤阳街公益性岗位报名表(现场领取表格填写);(2)个人证件照1张;(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首页);(5)学历、学位(如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复印件请采用A4纸,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人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所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名人报名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4.报名地点:凤阳街党群服务中心3号窗(广州市海珠区泰沙路203号之五)。
(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进行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体检不合格者,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考察不合格或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放弃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
按照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街道公示栏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照区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本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其它
本公告由凤阳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9617793(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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