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0人1个岗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和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东华镇户籍,在册的脱贫户及就业困难人员(原来使用过的贫困户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不能重复聘用)。
二、年龄要求
男性:18岁-59周岁以下
女性:18岁-49周岁以下
三、薪酬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月工资总额不低于清远市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经录用后该岗位不缴纳社会保险(五险)。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七天(2025年03月14日-2025年03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东华镇所在地村居委
(三)报名方式及提交资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免交报名费。
报考人员需按照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在册脱贫户需提供建档立卡帮扶记录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村委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就业困难人员需就业困难认定证(就业创业证);
3.《东华镇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3,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3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
(四)资格审查
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五、面试
由镇党政办、党建办、纪委、人社组、乡村振兴办、农业农村办和所在村(居)委会三方联合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面试合格的人员,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次招聘如某些岗位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到所在村(居)委报名应聘,直到招聘到位为止。
4.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本批公益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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