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2人6个岗位
为优化和调整教育资源配置,适应城镇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区中小学公开选调部分教师到城区小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阳东区2025年区内公开选调教师共22名,具体选调岗位详见《阳江市阳东区2025年区内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选调对象
阳江市阳东区公办普通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身心健康,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2.具有阳东区在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身份,在原单位工作3年以上(含试用期,计算日期截至2025年1月15日),近三年年度考核评为合格以上等次;
3.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与选调岗位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具有选调岗位相应学科3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
5.年龄为50周岁(女性45周岁)及以下(即男1974年1月15日、女1979年1月15日以后出生人员),高级职称教师或曾获得省、市名师、名班主任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2周岁;
6.有2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音、体、美、心理、信息技术学科教师除外);
7.所在学校有与选调岗位专业学科人员富余的;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所在单位为专业学科教师不足单位的;
(2)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如录用后身体条件未达到2025年春季开学上岗任教的,暂不参加本次选调。
(三)岗位要求
学历或最高职称其中之一的专业学科要与报考学科对口,视为符合岗位要求,具体详见《阳江市阳东区教育局2025年区内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5年1月15日起在阳东区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17日-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接受现场报名,星期六、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阳东区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审核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报名材料:报名者按照公告的选调条件和要求,在接受现场审核报名时间段内,携带已填好的报名表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等)、业绩成果(表彰证书、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相关教科研证明材料等),教学工作经历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现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到现场报名审核。
上述教学工作经历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现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由学校校长在报名表相应的意见栏内审核签名,不另提供纸质材料。
(三)资格审查
接收报名材料后,根据选调条件、岗位需求及人岗匹配等情况进行审查,初审合格的,进入考试环节;初审不合格的,不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考试有关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选调的考试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
(1)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
说课内容为我区小学阶段相应学科教育教学内容;
说课时间为10分钟;
备课时间为30分钟。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试成绩。
(2)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能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成绩合格线为7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若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主评委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所评的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比较面试主评委评对分要素的评分情况,按排在前的要素得分越高的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选调对象。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同岗位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选调人数从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或体检情况影响2025年春季学期教学的,由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分数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人选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复核其报考资格,对考察人选是否胜任选调岗位作出评价并提出任用意见和建议。考察人选需提交无犯罪记录和无参加非法组织证明、个人征信记录等材料。如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对象主动放弃的,可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分数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七)办理调动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在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办理调动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面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报名、考试等时间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为准。
(二)报名人员要践行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选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其它事项
(一)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不组建任何网络交流群。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阳东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62-6616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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