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根据《乐昌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乐昌市廊田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专职消防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男性,年龄在21—40周岁之间(截至公告发布时间),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含中技),持有B2(含B2)以上等级驾驶证及会使用电脑优先。
(三)户籍条件:乐昌市户籍或父母、配偶为乐昌市户籍人员。优先招录廊田镇本地户籍人员。
(四)工作期间需常住廊田,节假日能根据实际需要参加轮值班。
(五)退伍军人、脱贫户家庭劳动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受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等处罚的;
5.曾发生较大交通事故且承担主要责任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测评、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廊田镇人民政府二楼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廊田镇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见附件,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证件材料,有驾驶证的提供驾驶证;
(3)无犯罪记录证明;
(4)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色相片1张。
(二)考试办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统一参加测评。考试分笔试及面试,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后,根据用人单位通知到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需要递补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廊田镇人民政府一楼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可向廊田镇人民政府提出。投诉电话:0751-5631100。
(二)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和用工管理
(一)聘用人员与廊田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廊田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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