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7人19个岗位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18所之一)建设单位、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是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国家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广东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单位,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体育工作成果暨“一校一品”体育工作示范基地,获批设立广东省博士工作站。
现因学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7名校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条件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校编工作人员岗位表(2024-2025学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1.完成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及岗位职责任务,税前基本年薪11-14万元,超工作量部分按学校规定计发相关待遇。
2.工资采用晋升机制,根据在校工作年限、年度考核结果和学历、职称、职务提升等因素逐级晋升。
3.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4.按学校安排可享受带薪寒暑假。
5.在广州市无住房者,视学校实际情况按规定安排教职工宿舍。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分批次进行面试,招满即止(动态更新岗位)。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工作经历)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报考岗位的联系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格式为:校编+姓名+学历学位+职称+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如:校编张三硕士研究生讲师应聘J01测绘遥感信息学院专任教师)。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登陆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gdgm.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所有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须出具以上相关证明材料。
4.招聘岗位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如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该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以及对比国内学校专业开设课程表等证明材料。
5.年龄要求分别指:30周岁指1995年1月1日后出生者;35周岁指1990年1月1后出生者;40周岁指1985年1月1日后出生者;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7.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五、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有关事项将在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六、面试
(一)专任教师岗位的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教学试讲、专业知识问答和岗位技能测试。试讲和专业知识问答主要考察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教学能力等。岗位技能测试主要考察相关岗位动手操作能力。
(二)辅导员、实训指导教师、行政教辅人员岗位的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专业知识问答和岗位技能测试。专业知识问答主要考察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临场反应能力等。岗位技能测试主要考察相关岗位动手操作能力。
(三)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个人总成绩达75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某岗位应聘人员的个人总成绩均不满75分的,则该岗位空缺。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遇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评委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主评委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体检的工作程序、工作纪律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医院由我校统一安排,体检结果由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统一取回后,逐一以电话形式告知。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不得故意隐瞒病史,一经发现,取消录用。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九、公示及聘用
应聘人员经面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在公示期满后30日内,无特殊原因,拟聘人员须按规定提交齐备的入职材料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放弃。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7729601(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20-87702519(纪检室)
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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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4-2025学年公开招聘校编工作人员47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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