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
一、单位介绍
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87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创立初期组建的环境科学研究机构,直属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的事业单位,是深圳市高层次科技人员高度密集的科研单位之一。其主要职能是紧紧围绕深圳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有针对性开展环境生态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为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科技支撑,为社会环境保护需求提供咨询服务。
二、招聘说明
本次拟招聘1人,具体如下:
岗位职责:从事海洋工程管理、海洋生态环境管理、海洋和海岸带污染防治、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基础研究和技术咨询服务等项目工作。
基本条件:1、细胞生物学、海洋生物学、海洋化学、环境科学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2、有海洋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海洋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工程等方面相关工作经验优先;3、具有环保类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优先;4、专业理论知识较强,逻辑思维清晰,文字功底优秀,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能力及自主学习能力。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责任心;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条件、工作能力和良好的身体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项目业绩材料、曾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寄至(changxu@meeb.sz.gov.cn)邮箱。本轮招聘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5日。个人简历名称请注明:姓名+毕业院校+最高学历。
(二)资格审核
即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期,将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通过的人员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面试通知的具体要求,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原件以及研究能力证明等材料参加面试。
(四)体检
获得录用通知的应聘人员正式入职前须参加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签订劳动合同
经审查符合岗位和专业条件者,体检合格的,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者,不予聘用。
单位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一街环保大院50号3栋
联系电话:0755-25983254
电子邮箱:changxu@meeb.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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