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佛山市三水区康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作风正派。
(四)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任职资格、能力与学历。
(五)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符合相关的任职资格要求。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调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选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凡与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岗位);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7.近两年内,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一)详见《佛山市三水区康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四、招聘程序
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一)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12月11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5日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至12月11日17:30止。招聘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0757-87656301。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只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资料:
(1)《佛山市三水区康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亲笔签字版;
(2)一寸蓝底正面免冠电子彩照;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含正、反两面);
(4)本人毕业证书(包括学历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
(5)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及后续学历,打印时间为近1个月内);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8)工作经历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任职/工作证明、劳动合同、购买社保证明等材料)。
以上报名资料需按照序号顺序,彩色扫描成一份格式为PDF的文件,文件名称为“招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发到本次招聘邮箱nsgtgs@163.com。逾期或提交材料不全的,视为无效报名。
(三)资格审核
1.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如出现符合报考岗位资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只要有符合资格的应聘人员均予以继续开考。
2.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配偶父母等)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3.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或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4.公司根据报考条件和任职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身份信息、学习经历、专业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5.考生的报名资料原件需在面试环节进行查验。
(四)考试
1.本次招聘采用面试形式。
2.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合格者方有资格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1.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若出现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考官评定分数高低排名决定入围体检对象。
3.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照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1.体检合格的考生,须提供相关无违纪犯罪证明等材料,不能提供的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缺额根据实际需要,可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以及岗位要求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三水区南山镇“绿韵南山”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录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公司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按要求准备入职所需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到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按公司规定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按相关程序辞退。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不做任何补偿:
1.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
2.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不能提供任职单位所需入职材料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公司研究决定。
(三)报考人员的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截至接受报名的第一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佛山市三水区康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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