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人12个岗位
发布日期:2024-11-28浏览次数:47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毛泽东同志主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纪念馆、孙中山大元帅府纪念馆、广东民间工艺博物馆、广州艺术博物院(广州美术馆)、广州文学艺术创作研究院、广州画院、广州雕塑院7个单位面向社会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毛泽东同志主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纪念馆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为国家二级博物馆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成立于1953年,是依托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建立的纪念馆,该旧址前身为番禺学宫,始建于明洪武三年(1370年),是明清时期广州培养儒生、祭祀孔子的所在地。主要负责毛泽东同志主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征集、保管、研究、展示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相关历史文物;承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相关工作。
孙中山大元帅府纪念馆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为国家一级博物馆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成立于1997年,是依托广州大元帅府旧址而建的纪念馆,该旧址前身为兴建于清光绪32年(1906年)的广东士敏土(水泥)厂,因孙中山1917年和1923年两次在这里建立革命政权而得名。主要负责广州大元帅府旧址及相关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征集、保管、陈列、宣传、研究孙中山大元帅府相关历史文物;承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相关工作。
广东民间工艺博物馆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为国家一级博物馆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成立于1959年,现有各类珍贵文物与现代工艺精品共计20000余件(套),其中国家级珍贵文物近3000件(套),是省内博物馆中收藏明清以来广东民间工艺精品最为丰富的艺术类博物馆。馆址陈家祠落成于清光绪十九年(1893年),集岭南地区建筑装饰工艺于一体,是广州市著名的文化旅游景点。主要负责保护和管理利用陈家祠;保护传承和研究广东地区传统民间工艺及岭南传统建筑装饰艺术;承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相关工作。
广州艺术博物院(广州美术馆)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为国家重点美术馆和国家一级博物馆,是迄今为止全国唯一兼有这两个称号的艺术机构。成立于1957年,是建国后成立的第一批美术馆之一,现有藏品33000余件(套),珍贵文物4533件(套),其中一级文物118件(套)、二级文物1845件(套)、三级文物2570件(套),藏品以中国历代书画及岭南书画为主,兼顾其他门类艺术品。主要负责开展艺术品征集、收藏、展览、研究、推广、修复(装裱)、创作等工作。
广州文学艺术创作研究院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成立于2009年,承担文学艺术创作和理论研究工作,包括戏剧创作、文学创作、文艺理论研究和评论、广东音乐研究等;承办学术研讨等文化交流活动;负责《南国红豆》《小艺术家》等学术研究刊物的编辑出版工作;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粤剧的保护。
广州画院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成立于1982年,主要负责从事书画艺术的创作和理论研究工作;组织开展美术文化产业的开发和研究工作;开展美术文化研讨等文化交流活动;开展美术展览、收藏、研究、交流、教育推广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美术创作任务。
广州雕塑院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成立于1956年,是建国后国内最早成立的三家雕塑专业创作单位之一,目前是华南地区最大的雕塑创作和研究机构。主要负责雕塑艺术专业创作和理论研究工作;组织开展雕塑学术研讨和学术交流等活动;承担上级交办的雕塑创作、展览和城市雕塑建设等任务。
二、岗位需求
(一)引进岗位及要求
1.引进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2.引进专业代码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必须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加盖院校公章的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经引进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应聘。
3.引进人员类型分为2024年毕业生、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及不限。“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二)报考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名相关岗位;
8.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具体要求
1.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有关年龄规定,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2.引进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
2.报名方式:本次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gz.gov.cn/-业务专题-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rsj.gz.gov.cn/ywzt/)进行报名。
3.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3);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要扫描上传,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4)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学历、学位查询结果或认证材料(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同时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以相近专业报名的须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
(5)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
(6)相关工作经历以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材料为准;
(7)相关研究方向以加盖院校公章的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研究方向情况说明、应聘专业的毕业论文题目及摘要等材料为准;
(8)业绩成果(发表的著作需上传著作封面页、目录页;发表的重要文章需上传发表刊物的封面页、目录页、正文页、封底)、获奖情况等材料;
(9)论文:指在取得出版刊号(CN或ISSN)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领域的学术文章。通过逻辑论述,阐明作者的学术观点,回答学科发展及实际工作问题的文章,应包括论题(研究对象)、论点(观点)、论据(根据)、结论、参考文献等。凡对事业或业务工作现象进行一般描述、介绍、报道的文章(不含评介、综述),不能视为论文。所有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证明)不能作为已发表论文的依据。
(10)著作(专著):指在具有“ISBN”书号的出版物上出版发行,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概念准确,反映研究对象规律,并构成一定体系,属作者创造性思维的学术著作。凡文章汇编、资料手册、编译作品、普通教材、工具书及创作的作品集,都不视为著作。
(11)详细的工作简历;
(12)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报名。不符合公告和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每位应聘人员每次限报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同时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2)报考人员需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真实填写有关报名资料,上传报名材料扫描件进行报名,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不符合报名条件,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彩色清晰扫描件,请确保上传材料完整、齐全。应聘人员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考核评价、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资格初审
2024年12月16日上午9:00时至12月18日下午17:00时止,将在网上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电话反馈应聘者本人。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2月23日上午9:00时至12月25日下午17:00时止。
2.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方式:应聘人员需本人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来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本次人才引进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符合岗位应聘条件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考核对象参加考核评价的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考核评价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发放考核评价通知书。
(四)考核评价
1.考核评价方式: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通过专业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具体方式以实际参加考核时通知为准。
2.考核评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考核评价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总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考核评价成绩超过80分,且获得专家委员会2/3及以上专家同意引进的应聘人员方可录用。应聘人员人数多于拟聘人数的,按考核评价成绩排序确定拟引进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评委评分的高低顺序确定。如出现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引进单位组织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考核。
(五)体检和考察
按引进岗位,对达到80分及以上且获得专家委员会2/3及以上专家同意引进的应聘人员,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相关规定实施。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引进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拟引进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引进人员的;
3.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引进的;
4.拟引进人员放弃引进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引进周期内完成。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批准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2024年毕业生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与岗位引进条件中专业要求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的人员还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将被取消引进资格。
(二)引进人员具体聘任岗位等级由引进单位按省、市、单位有关聘用制度和聘任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聘任。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五)本次人才引进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岗位所属单位咨询电话。
毛泽东同志主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纪念馆,咨询电话:020-83331790;
孙中山大元帅府纪念馆,咨询电话:020-89012802;
广东民间工艺博物馆,咨询电话:020-81705038;
广州艺术博物院(广州美术馆),咨询电话:020-39061013;
广州文学艺术创作研究院,咨询电话:020-83566719;
广州画院,咨询电话:020-39338612;
广州雕塑院,咨询电话:020-39338615。
电话咨询时间为:12月9日至12月13日8:30—12:30、14:00—18:0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监督投诉电话:020-38925620、020-3892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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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4人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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