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1人3个岗位
阳江市财务代理结算中心是阳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受市有关单位的委托,负责财务核算相关工作。为充实阳江市财务代理结算中心队伍,阳江市财务代理结算中心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人员11名。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事业编制人员11名,具体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
二、选调对象
阳江市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好的专业能力,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敬业奉献精神、团队协作精神;
2.试用期满已转正定级,未受限于任职年限或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高强度工作;
6.本科以上学历;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副高以上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受过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调动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以及调动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
7.新录用人员工作未满试用期、未满服务年限或暂不能调动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阳江市政府网、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8日上午8:30至2024年12月9日下午17:30,以报名电子邮箱接收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将报名资料发送至yj3333826@163.com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XXX(姓名)+选调市财务代理结算中心报名资料”,并致电确认(联系电话:3363339,联系人:刘洁)。
3.报名资料
《阳江市财务代理结算中心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关任职文件、工作证明、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渐变蓝底色,大小20KB至100KB)。
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材料不全者作不符合报名条件处理。
4.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2个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3)选调岗位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附件3)设置。
(三)资格审核及准考证发放
1.资格审核
根据公开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证书等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不能参加考试,不再另行通知。
体检人选须于体检前进行资格审查,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原件。
2.准考证发放
在考试前统一发放准考证,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参加考试人员领取。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财务专业知识等。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以财务专业知识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名次;如财务专业知识部分得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考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阳江市政府网统一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选调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2.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阳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通过阳江市政府网公示拟调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阳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阳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选调周期内完成。
(八)纪律与回避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有关人员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选调各项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选调过程中都要严格要求自己,严肃考风考纪。
五、本公告由阳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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