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公务员法及《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与条件
(一)选调对象
信宜市市直机关单位、各镇(街道)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参加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5)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6)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7)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需进行基层锻炼未完成考核的或试用期未满的;
(6)在所在机关工作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不得报考高于本人职务职级的职位。
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服务年限、职务职级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期满考核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25日。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11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选调职位设置1:3的最低开考比例,若报名结束后,因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报考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具体由工作人员通知,请报考者保持通讯畅通,在接到通知后于11月28日17:30前书面提出改报申请,逾期按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2.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址:信宜市纪委监委干部室(信宜市东镇街道迎宾大道飞鹰旁原国税局办公楼11楼),报考者须按公告要求,及时如实报送相关资料。
3.报名资料:
(1)《信宜市2024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核查原件);
(3)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复印件(核查原件);
(4)本人近期红底大一寸彩色电子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格式命名,JPG格式,30KB以下)。
报考人员须同时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彩色扫描版用U盘拷贝给信宜市纪委监委(文件名统一为“报考单位+姓名+所在单位名称+手机号码”)。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由信宜市纪委监委对报考人员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本次选调报考实行诚信报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扰乱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入围笔试环节的报名人员,由信宜市纪委监委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若同一职位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若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
3.资格复审。面试前,信宜市纪委监委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或取消面试资格的,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面试人选须提交的复审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全国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里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公)登记表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加注“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五、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体检合格即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考察由信宜市纪委监委组织实施,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体检、考察发现不合格的,由信宜市纪委监委决定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因考察、体检等环节不合格或报考者放弃等情形导致职位空缺的,由信宜市纪委监委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报考者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体检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六、公示与转任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转任人选,并在信宜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本次选调资格。取消选调资格的,由信宜市纪委监委决定是否递补转任对象。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选调面向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自愿诚信报名,报考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报考者参加考试时,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信宜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668-8837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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