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大理州司法行政戒毒事业建设,吸收优秀专业人才,优化队伍配置,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州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大办发〔2021〕12号)、《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大组通〔2014〕33号)等相关规定,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24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大理州内县市(或乡镇)符合公开选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详见《大理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身体素质,品行端正,成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普通招生计划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以后出生)。
4.在现工作单位满2年以上,且满足工作单位所在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乡镇新录(聘)用人员在乡镇服务年限满5年(含试用期)。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拟选调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能力。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1月,现取得职称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试用期未满的。
2.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服务期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3.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调动后即构成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不得调配的。
四、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岗位拟公开选调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如达不到比例要求则取消岗位公开选调。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7日(星期三)至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24:00。
2.报名提供的材料:
(1)报名人员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且确认其报名条件、资格方可报名,并填写《大理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大理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2)毕业证、有效身份证。
(3)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报名方式:本次选调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大理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插入照片)电子文档及上述各项材料PDF文件打包后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dlzqzgljds@163.com,邮件标题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电话号码”,未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1.2024年12月4日,由大理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即可参加笔试。进入面试人员请准备好报名时提交的资格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2.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如达不到比例要求则取消岗位公开选调。
3.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大理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处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公开选调。
(三)考试考察
考试考察分为笔试、面试和考核考察三个阶段。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核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等综合素质和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根据笔试成绩按公开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2.面试(总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公开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2比例确定考核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及进入考核考察人员名单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3.考核考察(总分100分)。由大理州强制隔离戒毒所组成考核考察组,对考核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程度等进行实地考核考察、评分。
总成绩=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40%+考核考察分数×2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总成绩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四)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分数高者优先确定),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递补一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并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收到反映或者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如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递补一次。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对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公开选调结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后果。凡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并向当地有关部门通报违纪情况;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公开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参与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如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规定需要回避的,应当主动回避;参与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利害关系或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应当主动回避;其他可能影响公开选调公平、公正的情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选调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此次公开选调工作接受人社部门的指导,大理州纪委监委驻州司法局纪检组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公开选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
六、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调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相关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期间食宿、交通、体检等费用自理,并注意往来途中安全。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教材或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由大理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2—2429204(大理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处)
监督电话:0872—2428032(大理州纪委监委驻州司法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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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4年云南大理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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