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为提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精气神,树立敢担当、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推进党建促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根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信宜市在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24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以镇(街道)为单位,面向信宜市在职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镇(街道)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招聘人数3名。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一般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名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连续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及以上。男性年龄4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40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11月20日。
报名人员在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或所在村(社区)集体获得省部级表彰的,年龄可放宽2周岁。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5.所在村(社区)被定为涉黑涉恶或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行整顿仍未出列的;
6.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本人身份、党籍、学籍等档案资料不齐全或有涂改无法核实认定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法
现场报名。填写《信宜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黑笔填写或打印)一份(详见附件1),并附上个人简历及以下报名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4)荣誉表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累计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年限证;
(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各镇(街道)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各镇(街道)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市委组织部提出复审意见;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会同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通用能力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评+公共基础知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安排。笔试采用百分制,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笔试合格者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在抓农村党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推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应急处突、基层治理、服务群众、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带领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思路和举措。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从符合条件的应试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每个镇(街道)招聘名额不超过1名。如同一镇(街道)入围人数超过上述名额范围的,则按照同一镇(街道)入围者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人选,出现空缺的从其他镇(街道)符合条件的应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应试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以笔试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如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对同分人员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考察
1.体检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社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由各镇(街道)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组织实施,各镇(街道)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人选进行联审,并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走访、同考察人选面谈等形式,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考察情况经镇(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同意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社局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签订聘用合同、列编登记备案等手续。在体检、考察、公示过程中,相关人员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由各镇(街道)提出申请,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启动递补程序。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668-8821302(市委组织部)
0668-8815211(市人社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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