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我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精神专业临床医师,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岗位名称 |
需求人数 |
学历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待遇 |
精神专业临床医师 |
1人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相关专业 |
1.年龄: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含精神卫生专业)、住培结业合格证(精神科专业); 3.具有从事精神疾病专业医疗工作相关经验,有意辅助开展临床医学生、住院医师、进修医生等教学相关工作; 4.能熟练地示范和开展专业技能操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教学意识。 |
薪酬待遇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
以上岗位为编外招聘,且录用后能够立即到岗。
岗位工作内容:负责专业诊疗、教学及辅助教学工作。
二、应聘程序
(一)报名资料
第一步:网上投递简历。将电子版简历(要求内含个人照片)及相关支撑材料(如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简历命名格式为:精神专业临床医师-姓名-学历-学校-专业)发送至医院招聘邮箱zgsyrsk@163.com,邮件格式命名为:精神专业临床医师-姓名-学历-学校-专业。如应聘人员未按照相关报名格式要求报名,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第二步:登记应聘信息并加入QQ群。
应聘人员扫描二维码,完成应聘信息登记。并加入QQ群:739989532(四院招聘),进群备注岗位名称+姓名。医院未收到登记信息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17:30。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咨询电话:人事科0813-2405732
(二)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不得参与我院以后任何招聘。我们承诺对应聘者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应聘材料概不退还。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状态,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而未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的,属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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