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2人9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延安市第九中学教职工队伍建设,充实专门教育工作力量,保障专门学校正常运转,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延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2025年为延安市第九中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延安市第九中学选聘人员12名,其中,综合管理人员3名、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政治教师1名、生物教师1名、体育教师2名、音乐教师1名。
二、选聘范围
延安市县(市、区)及县(市、区)以下符合人事相关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为45周岁以下;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4.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6.适应选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选聘岗位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年龄及其他岗位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选聘公告发布之日。
选聘资格条件具体以《2025年延安市第九中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特岗全科医生、“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3.失信被执行人员;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选聘要求的。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由延安市教育局组织,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聘在延安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s://jyj.yanan.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时间:2025年10月9日08:00至18:00。
2.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办公楼(1号楼)8楼802室
3.所需资料:
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③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
④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并由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相应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时间精确到月份,说明年度考核情况,教师岗位需明确任教学段。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⑤首次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文件、招聘通知书、分配文件、干部介绍信等相关上编资料(加盖县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
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本次选聘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岗位综合能力,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考试时限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名单。本次选聘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选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对达不到1:3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
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知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处理问题能力等。面试时间15分钟,讲课10分钟,答辩5分钟。面试满分100分。
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要素。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在延安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从该选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选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选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报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延安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选聘结果报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发文确认。选聘人员不实行试用期制度。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选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选聘人员签订至少2年聘用合同,聘用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选)聘(考)。
五、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选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
(二)本次公开选聘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程序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在延安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信息。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选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方式:0911-709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