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区属企业董事会建设,拓宽外部董事队伍来源渠道,区财政局(国资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外部董事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面向社会,凡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
二、选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以事择人;
(四)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五)组织认可、出资人认可、业内认可;
(六)依规依纪依法。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服从国资国企改革大局,坚决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良好,坚持原则、忠实履职、实干担当、诚信勤勉、廉洁自律。
3.具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市场意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决策判断能力以及风险管理能力。熟悉宏观经济政策及行业发展需求,拥有战略规划、创新发展、财务金融、资本运作、科技创新、风险管控、法律事务、国际化经营等某一方面的专长。
(二)任职资格
1.具有相当规模以上企业领导经验;或者累计10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或者经济管理部门管理工作经历,履职业绩突出;或者在相关专业领域业绩突出,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职业声誉。
2.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
3.专职外部董事首次聘任时,年龄一般不得超过57周岁,对于确因工作需要或特别优秀的区属企业领导人员可适当放宽;兼职外部董事首次聘任时,年龄一般不得超过65周岁。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行业监管部门和区国资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
(三)不得参加报名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曾被判处刑罚处罚的;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曾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或对相关行为负有责任的;
3.曾担任破产清算企业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或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企业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4.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5.按照有关职位禁入规定、失信联合惩戒规定不得担任国有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6.与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联、竞争关系或直接商业交往的人员;
7.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兼职(任职);
8.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回避及限制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推荐。采取组织推荐、委托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向区财政局(国资局)报名。
(二)资格审核。区财政局(国资局)对报名推荐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对于审查出不符合入选要求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立即取消资格。
(三)人选评审。由区财政局(国资局)组建外部董事资格认定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进行专业资格认定,确定符合条件的面谈人选。
(四)个别面谈。由相关部门组成面谈小组,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分别进行面谈,形成初步人选意见。
(五)考察或背景调查。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不具备考察条件的,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背景调查。并与初步人选就外部董事相关工作及职责、权利、义务和待遇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
(六)研究任用意见。区财政局(国资局)党委集体研究提出拟任人选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拟任区委管理领导班子的区属企业外部董事,或区管干部担任区属企业外部董事的,在上会前征求区委组织部意见。
(七)公示公告。根据资格审核、人选评审情况,经过会议研究后,对初步人选在未央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依法依规聘任。由任职企业按照公司章程履行聘任手续。外部董事首次任职时,按规定与区财政局(国资局)或委托管理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等。外部董事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期满可以连任,但在同一企业连续任职不超过6年。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提交材料
(一)报名时间
2025年9月24日-10月10日18:00前。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稿发送至wyqgzj@163.com,(邮件主题标明“报名区属国企外部董事”字样),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请电话确认是否报名成功.报名表可从未央区政府网站(http://www.weiyang.gov.cn/)下载。
(三)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1.《未央区区属企业专职外部董事人选报名表》或《未央区区属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选报名表》一式2份(贴一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须附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认证材料;
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的文字材料(1500字以内,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报名人员工作单位及负责人在《未央区区属企业专职外部董事人选报名表》或《未央区区属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选报名表》填写意见并盖章(签字)。
相关原件待考察环节提供,报名时提供电子扫描件即可。
六、薪酬待遇
参照《西安市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考核评价与薪酬补贴管理办法(试行)》,由区财政局(国资局)直接发放或委托管理单位发放。除按照区财政局(国资局)的规定领取薪酬及享受福利保障外,外部董事不得在任职企业获得任何形式的其他收入或福利待遇。
七、其他
(一)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区财政局(国资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曹媛联系电话:86262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