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7人22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拟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临床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2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执业医师、主治医师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至2007年7月期间出生);副主任医师45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及以后出生);主任医师50周岁及以下(1974年7月及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国(境)外学历专业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由资格审查部门(单位)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不符合招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原则及岗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sxakhidz.gov.cn/)、安康市高新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1日8:00至2025年7月16日18:00
2.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填写不得修改。
(1)网上报名:扫描二维码填写报名资料。
(2025年7月11日扫码报名)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6日。由安康市高新医院根据报名人员网上填写信息进行初审,考生于2025年7月18日在安康市高新医院微信公众号查询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自行下载按要求如实填写《安康市高新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在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同时公布。
(2)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携资格审查需要提供材料在安康市高新医院人力资源部办公室(1号住院楼1209办公室)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查。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安排部署。资格复审时间及人员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提供材料:
(1)《安康市高新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报名表》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2张;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打印);
(4)医师执业证(照片页、个人信息页、注册页、有内容的变更页和延续)、医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进修培训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工作经验证明(包含且不限于各类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工资流水、个税证明、聘书等有效证明文件);
(7)报考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岗位条件的前提下,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仪表举止、专业技术能力等,最低控制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计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赋分的平均值为面试人员所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在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和安康市高新医院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在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和安康市高新医院微信公众号另行发布。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籍档案、约定证件、社会信用等。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安康市高新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试用期通过考核合格的,参照《安康市市直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备案实施方案(试行)》纳入编制备案管理。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纪律要求
1.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任何招聘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者,以及不能按期入职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考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应实时关注安康市高新医院微信公众号有关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安康市高新医院:0915-3027209
监督电话: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0915-3362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