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24人5个岗位
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队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24名,其中汉台区39人、南郑区36人、洋县20人、勉县13人、宁强县16人。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2.本人具有汉中市户籍,或父母、配偶具有汉中市户籍(落户日期截至2025年7月4日)。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5日至2007年7月4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证书。证书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3.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
4.失信被执行人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5.不符合本次招聘基本条件的。
三、聘期待遇
聘用人员与工作社区所在街道(镇)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内享受所在县(区)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nzhong.gov.cn)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网址:https://hanzsgbm.bruida.com
不接受简历面呈、邮递等其他方式。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县(区)的职位,不得重复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5日8:00至2025年7月9日18:00;
3.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7月5日8:00至2025年7月10日18:00;
4.缴费确认
缴费时间: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在2025年7月11日18:00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笔试按每人50元标准收取;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贫困考生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报名费。
5.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按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资料:
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与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保持一致;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以上证书、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②报名期间,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审核状态。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自负。
6.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打印地址:https://hanzsgbm.bruida.com
应聘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未按时打印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为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一科。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建知识、政策和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省情市情、社区治理、社会工作知识等相关内容。
3.笔试成绩加分条件和标准: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12〕27号)、《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陕民发〔2020〕47号)和《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2012年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按相应标准笔试成绩予以加分:
(1)城镇社区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且报考现工作社区所在县区岗位的加10分;
(2)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
以上三项加分只能选择一项,且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4.加分程序: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附件1《汉中市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其中符合第(1)项条件的应提交《汉中市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加分证明》(附件2);符合第(2)项条件的提交《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扫描件;符合第(3)项条件的须持本人退伍证、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其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原件扫描件。获得三等功以上者须提供立功证书和立功奖励登记表原件扫描件;退伍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供退出现役登记表原件扫描件。
5.加分资格审查及公示: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汉中市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报考县(区)委社会工作部审核。县(区)审核后在本县(区)政府网站公示5天。应聘人员对公示提出异议的,由县(区)委社会工作部在3天内再次进行复核确认,按要求再次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对县(区)报送的资料进行复审后在市政府网站公示5天。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笔试成绩查询:参加笔试人员请及时关注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四)资格复审
采用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五)面试
1.根据审核加分后笔试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加分后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分值100分。
2.面试公告另行发布。
(六)综合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同一职位设置若干考场的按加权系数计分(注:原始面试成绩、总平均分、分考场平均分、加权系数、加权后考生的面试成绩均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不进行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以加分后笔试成绩、取得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情况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人员名单在市政府网站公示5天。
(七)体检和考察
1.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另行公告。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时,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3.考察工作由各县(区)委社会工作部牵头负责,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修养、工作态度及能力等情况,考察结果报市委社会工作部备案。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和聘用
1.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
2.公示结束后,向拟聘用人员发出书面通知,组织进行报到、入职培训等工作。
3.拟聘用人员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形成的缺额按规定递补。
五、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及提供有关材料,保证联系方式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未如实填写或提供材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
3.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916-8150021(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8688653126、13186884369,主要解答网上报名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汉中市委社会工作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