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9人27个岗位
根据《镇安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2025年镇安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由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9名,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必须为应届毕业生或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二)学历、年龄、专业、任职资格条件
县直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内;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内,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特殊专业、特殊岗位人才及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新聘用到办公室、财务、医保、收费、医疗器械维护等行政后勤岗位的,原则上应具有大专及以上相应学历或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5.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录取聘用和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县卫健局三楼人事股。
(三)提交资料:报名人员从县政府网站下载打印《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报岗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者应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及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照片1张。
(四)资格审查
县卫健局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对审查不合格的,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7月4日(星期五)8:00--12:00在县卫健局三楼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四、招聘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对象为所有参加2025年镇安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外人员招聘报名审核通过人员。
2.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时长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医学类岗位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非医学类岗位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2025年7月5日(星期六)9:00-11:00。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达不到1:2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镇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在镇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镇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政审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镇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笔试当日考生应在上午8:30前到达考试地点。笔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者,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有组织作弊、冒名顶替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终身记入考试录用诚信档案。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及出版辅导用书。
(五)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的电话号码,如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