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2人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延安数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集团”)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
二、招聘条件
(一)社招应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4月30日至2007年4月29日期间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4月29日)。
(二)校招应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2025年应届毕业生;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失信被执行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延安数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和线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上午8﹕00至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18﹕00。
2.报名网址:
http://www.zxxhax.com/
3.社招线上报名须上传的材料:
(1)毕业证书电子版照片;
(2)学位证书电子版照片;
(3)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照片;
(4)最近一份岗位工作证明电子版照片(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5)1寸白底免冠电子版照片。
4.校招线上报名须上传的材料:
(1)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电子版照片(若为2025届研究生还需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电子版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照片;
(3)1寸白底免冠电子版照片。
5.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上午8﹕00至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18﹕00。初审不通过者可根据提示重新上传相关资料完成报名流程。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拟聘岗位所需综合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进行四舍五入)。本次招聘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①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计算考试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②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相关负责人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体检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由相关负责人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
(六)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延安数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1.招聘单位将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确立人事关系,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集团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录用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审查,也有聘用前的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609117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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