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同时推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结合我县实际,根据有关规定,2025年定边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治安巡防辅助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岗位计划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治安巡防辅助人员60名,其中男性50名,女性10名。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学历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且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退役士兵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学历;
3、年龄要求: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94年3月12日至2007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4、户籍条件:限定边县户籍(生源)或配偶为定边县户籍,户籍要求于2025年3月12日(含)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结婚登记要求于2025年3月12日(含)前已正式办结结婚登记手续;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的,自愿从事巡防辅助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敬业奉献,吃苦耐劳,能适应加班及夜班工作。
6、男性净身高170cm以上(含170cm),女性净身高160cm以上(含160cm)。五官端正,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染彩发、无色盲色弱等。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且服从组织分配。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县级自主公开招聘等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8、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已纳入榆林市公安机关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
11、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及履行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定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ingbian.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发布后,应聘人员持所需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3月19日至3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共2天)。
2、报名地点:定边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西环路中段,加气站对面)。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方可报名。退役士兵符合报名条件的,另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
(1)非定边户籍人员与定边籍人员结婚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簿。
(2)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性负责,对伪造证明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1、本次招聘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报考或资格审查考生不足,可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信息将在定边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考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等为主要内容,分值为150分。
3、考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定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ingbian.gov.cn/)上另行公告,请考生报名结束后随时关注。
4、考试阅卷:本次考试的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实行现场公开阅卷、及时公布考试成绩。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异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个工作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单位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治安巡防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治安巡防工作的,不予招录。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意向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着重审查遵纪守法情况等(以公安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为准),同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和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招聘结果、办理招聘手续
对确定的意向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经查失实的,不影响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因意向招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复审或体检、考察复审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本次聘用人员属临时用工,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合同。合同暂定为三年,实行一年一签。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聘用人员如有更合适的就业机会,按有关程序可随时解聘。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
(二)本次聘用人员享受岗位补贴、降温费、取暖费、工会会费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每人每月2500元,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上述各项补贴由县财政全额预算,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岗位补贴、降温费、取暖费等费用的申请发放和社会保险费的申请缴纳。
当用人单位发展到一定阶段不再需要本次招聘的治安巡防辅助人员时,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报名资格条件,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报名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3、本次笔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912-4214052
定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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