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人1个岗位
西安急救中心始建于1952年,现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四路111号,现占地15亩,建筑面积4393平方米,隶属于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正处级全额公益性事业单位。承担着我市城区的院前急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灾害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援、大型活动医疗保障以及急救医学的科研、培训、科普宣传等工作;对高陵区、阎良区、临潼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等区县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现因西安急救中心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急救医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专业能力;
5、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身体健康、听力正常、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6、学习能力、表达能力、服务意识、执行能力强、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应变能力、亲和力以及团队协作能力,能适应倒班、夜班工作;
7、无明显纹身,无精神疾病,无传染性疾病,无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
8、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招聘人数及具体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年龄 | 职称 | 其他要求 |
急救医生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9 | 50岁以下 | 初级及以上 | 有医师资格证且执业证在有效期内;执业期间无医疗责任事故;具有院前急救工作经验、熟练基本急救技术(心肺复苏术、外伤包扎、电击除颤、固定搬运)优先。 |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失信被执行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应聘报名表,同时附近期免冠电子彩照;
2.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书、资格证、执业证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能力、学识水平的其他资料;
3.个人工作简历。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所需资料pdf版通过邮件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电话”。资格审查工作将分批进行,对初审合格者,将适时组织资格复审及考试,并于资格复审及考试前电话通知资格复审及考试时间,直至相关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
相关报名材料在通知参加面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经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原件在参加面试前核对后现场退回,复印件资料不再退还。
四、报名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
五、有关事项说明
1、应聘报名人员,按照有关招聘制度,经过相关考试以及体检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
2、招聘各个环节结束之日起15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视为未进入下一环节;
3、本次招聘不受zui低开考比例限制;
4、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组织辅导活动,请勿上当受骗;
5、招聘政策咨询:029—86103209(周一至周五9:00—17:00);报名资料投递邮箱:jjzxrlzygkz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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