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为榆林市儿童福利院招聘残疾儿童护理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榆林市户籍;
2.性别限女性;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2日至2007年1月2日);
4.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5.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记录,征信良好;
6.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毕业证书必须在资格审核前取得;
7.有护士证、护理证、育婴师证以及相关专业证书者优先;
8.服从组织安排。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或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ylhrss.yl.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
2025年1月9日8:00至2025年1月11日17:00。
(三)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ylhrss.yl.gov.cn)。
(四)资格审查时间
2025年1月9日8:00至2025年1月12日17:00。资格审查由榆林市人社局、榆林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五)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2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按照每人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已参加2024年12月10日民政部门组织报名通过资格复审的88名考生可以直接进入笔试环节。)
(六)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从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七)笔试
1.笔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应聘人员可登录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本人成绩。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榆林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5.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榆林市人社局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八)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榆林市人社局、榆林市民政局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相关专业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十)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十一)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由榆林市人社局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十二)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三)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统一在榆林市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四)聘用及管理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经查失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临聘手续。合同一年一签,聘用期间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日常管理、考勤、考核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办法进行。
(十五)工资及待遇
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本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其临聘资格。
(十六)工作岗位
本次聘用人员岗位为市儿童福利院残疾儿童护理员,属临时用工,在5个聘用期内不得调整岗位。
三、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及提供有关材料,保证所留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未如实填写或提供材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不畅通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
(三)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电话:0912-389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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