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70人109个岗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引进一批高素质专业人才,助力商洛建设“中国康养之都”,现组织开展“才聚康养之都”2024年商洛市“组团式”招才引智系列活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就2024年商洛市“组团式”引进教育领域人才校园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引进国家公费师范生和优师计划生不设岗位计划、不限制专业,应招尽招。
(二)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170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108名,职中文化课教师62名,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2025届和往届国家公费师范生,2025届国家优师计划、陕西省地方优师专项计划毕业生,2025届和往届未就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4.应聘人员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须为师范教育类专业。
5.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6.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27日至2006年11月27日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到其他省市的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近年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和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学历报名的。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6.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未满的。
7.商洛市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
8.近五年来通过商洛市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后辞职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1.聘用人员享受事业编制,工资待遇按照商洛市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具体发放。
2.聘用人员一次性安家费、人才补助等补贴按照用人单位承诺待遇和方式兑现。
3.聘用人员聘期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的兑现相关待遇。
4.用人单位提供过渡性住房或房屋租赁补贴。
四、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校园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签约、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公费师范生和优师计划生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12月5日上午10:00至下午4:00
现场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教学活动中心
(2)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12月2日上午8:00至12月5日下午4:00
网络报名地址:http://exam.sl6.cn
现场报名时间:12月5日上午10:00—16:00;12月7日上午9:00—14:30
现场报名地址:12月5日在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教学活动中心,12月7日在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田径场。
2.报名提交资料
(1)2024年商洛市“组团式”引进教育领域人才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就业生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协议书。
(2)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报考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教育局及各县区教体局负责。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发布人才招聘岗位专业需求是否一致。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进入到考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如发现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二)考试
本次校园招聘考试工作分别由市教育局和县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1.国家公费师范生和优师计划生
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应招尽招。
2.高层次教育人才
主要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同一职位报名人数较多时,可增设笔试环节。考试的具体方式和时间地点由市教育局或县区人社局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综合确定,并负责通知应聘人员。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大于3:1的,增设笔试环节,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讲微课方式进行,提前公布讲课内容,由考生自行备课(教材可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https://basic.smartedu.cn/下载),讲课时间为1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有笔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换算)×60%+面试成绩×40%。只进行面试的考生,总成绩(无笔试)=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未达到者不予录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确定拟录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本科阶段为师范教育类专业的高层次人才优先。
(三)签约
根据考试结果,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同时签署《诚信履约承诺书》,作出恪守诚信,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未签署《诚信履约承诺书》的考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复审和体检
2025年7月份,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统一对签约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进入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体检具体由市教育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开展。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和各县区人社局、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资料、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核,从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与岗位适应程度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正式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往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直接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2025届毕业生待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后办理入编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所产生的纠纷,由本人负责。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陕西省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细则》等规定,国家公费师范生、国家及陕西省优师计划专项毕业生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人员和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重要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事项均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网站发布信息。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材料造假等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考试、考察、聘用等招聘工作各环节、全过程。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纪律与监督
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组织单位和用人单位全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12380、0914-2318579、0914-2335508、0914-2317722
技术支持电话:0914-2385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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