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6人3个岗位
晋城市妇幼保健院(晋城市儿童医院晋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始建于1979年,是我市唯一一所集保健、医疗、预防、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是市政府举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医院为晋城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中心、产前诊断中心、长治医学院教学医院、山西省助产专科护士临床培训基地、山西省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出生缺陷防控耳聋基因检测实验示范基地,是晋城市产科质控部、新生儿科质控部的依托单位、山西省妇幼保健联盟成员单位、河南省儿童医院联盟成员单位、北医三院国家妇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核心网络成员单位、中国青少年发展基地项目单位,荣获山西省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医院位于晋城市城区凤台西街2753号,占地面积7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11051平方米。2023年市儿童医院易址迁建项目被列为市重点工程,利用原晋城市人民医院旧址改建,位于晋城市城区文昌东街南侧,太行路西侧。项目总建筑面积76699.11平方米,编制床位359张,预计2026年3月完成搬迁。新院区建成后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将成为一所功能齐全、设备先进的现代化三级甲等专科医院,为助力医院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26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能胜任医疗卫生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学历和年龄要求:学历为本科,年龄为28周岁(1996年12月1日后出生)及以下;学历为硕士,年龄为30周岁(1994年12月1日后出生)及以下;助产士具有中级职称的放宽至35周岁(1989年12月1日后出生)及以下。
三、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4、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岗位
详见《晋城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晋城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及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复审
1、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9日。
(2)有意向者请登录http://www.jcsfybjy.com/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晋城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投递至报名邮箱:jcsfyy@163.com,邮件名称以“姓名+毕业院校+学历+专业+岗位”格式为准。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理论成绩×60%+技能操作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理论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进入技能操作的人员确认放弃技能操作的,按照理论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技能操作人选。
(四)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理论考试:2025年12月13日上午8:00(周六)
操作考试:2025年12月14日上午8:00(周日)
考试地点:门诊五楼。
考生须持身份证入场,迟到15分钟取消考试资格。
(五)资格复审
凡通过考试拟被录取的考生,人事科将通知本人到晋城市妇幼保健院进行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学信网学历认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现场资格复审。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晋城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根据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理论、技能操作、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医院将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生应诚信报考。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1个月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根据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八)待遇
1、对聘用制工作人员实行“同工同酬”管理;
2、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六、严肃招聘纪律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3、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真实性负责,报名时须填写《诚信承诺书》。凡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理论、技能操作、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凡已通过考试被录取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合同。
七、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委托考试辅导培训班和不指定辅导资料。
2、报名后考生须关注考试的相关回复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
八、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晋城市妇幼保健院。
咨 询:0356--2095276
监督电话:0356--209612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正常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晋城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