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山西耕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隶属于沁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注册资本100万元,主要从事农资供应、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农业机械服务、技术服务、农副产品加工与销售等业务。为切实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进程,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及山西耕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委托沁水县华舜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主管部门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组织观念和职业素养,诚信廉洁,无不良信用纪录;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懂农业、懂农村、爱农民、善经营管理,且掌握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相关知识;
6.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企业市场经营管理相关的理论知识和丰富市场经营管理、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科技项目等工作经验;
7.具备出色的团队领导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以及出色的公关能力、沟通协调及商务谈判能力;
8.服从企业工作安排和岗位分配;
9.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0月以后出生),学历大专及以上,具有3年及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或经营管理工作经验,且出具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
10.属在职人员须开具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纪违法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聘用的;
4.涉嫌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个人债权债务复杂、存在较大矛盾纠纷或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职业经理人招聘需经过应聘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山西耕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沁水县城西街54号301室)
3.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3日9:00——10月15日18:00
4.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本人和户主户口簿原件、工作经历证明、同意报考证明、报名表及报名岗位具体要求所需要的佐证材料等。
5.注意事项: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学历证书原件、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本人和户主户口簿原件、工作经历证明、同意报考证明、报名表等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考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
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仪容仪表、语言表达、综合素质、团队意识、工作思路、专业知识、分析判断、沟通协调、解决问题、应变能力等。
3.面试形式:
采取结构化方式、现场评分的办法,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满分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其它分数平均后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面试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须达70分。
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可加入面试时去掉的最高分、最低分,重新计算面试成绩,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仍出现并列时,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确定。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全程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进行公布。
4.注意事项:
该岗位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面试。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排序,以拟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行业岗位要求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选是否能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报考岗位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情况及工作表现;是否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察者,视同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经查实,确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山西耕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享受职工保险待遇;薪资福利按照用人单位有关制度执行。报名人员须对自己提供的个人证件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所有聘用资格。属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据此公司可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聘用人员实行聘任制和契约化管理。对初次聘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期3年(含试用期)。对于出现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依照程序按约定解除其聘任合同。聘用人员主动要求离职的,需提前30日提出申请,按约定解除其聘任合同。如该岗位出现空缺,公司可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沁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企业人事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五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请应聘人员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请应聘者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并保持通信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4.对应聘者所提交的应聘资料,将严格保密,不再退还。
5.公告中未涉及但上级文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其它情况,由山西耕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