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18人1个岗位
为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敬业奉献、结构合理、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委政法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晋社发〔2024〕15号),以及省委政法委、省委社会工作部印发的《社区专职网格员纳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方案》(晋政法〔2024〕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社区工作者缺额情况,经区委同意,决定2025年继续从专职网格员中择优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用、人岗相适。
二、选聘名额
从我区在岗专职网格员中定向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18名。
三、选聘条件及加分政策
(一)选聘条件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等优先聘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选聘: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年度内月考核有2次及2次以上不合格的;
6.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加分政策
1.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加3分,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加2分,取得2个级别证书的,按所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
2.在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疫情防控期间)任职的,每在职1个月(按入职自然月计算,当月在职即计1个月),笔试成绩加0.2分。
3.担任专职网格员2年以上,且工作期间月考核为优秀等次占到三分之二以上的(无基本合格及以下),笔试成绩加2分。
以上三项累计加分,总加分不超过5分,超过5分的按5分计算。
(三)相关说明
选聘条件和加分政策所要求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考核等次、工作年限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报名截止之日。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www.jccq.gov.cn)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2日8∶30至9月25日18∶00
2.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各镇(街道)负责组织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到各镇(街道)综治中心进行现场报名并提交资料,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填写完整的《晋城城区从专职网格员中择优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②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红底照片3张;
③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④身份证或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⑤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证书;
⑦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个人征信报告;
⑧加分项证明材料。
以上证书、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初审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向参加考试人员收取考试费50元。
3.加分项核验。
核验时间:2025年9月28日8∶30至9月29日18∶00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在报名审核通过并缴纳考试费后,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国家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区委社会工作部核验。其他加分项由区委政法委线上核验。
(二)考试、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
1.笔试
本次选聘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一张试卷),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公文写作等)占比40%;社区相关知识(包括社区基础知识、基层党建、社区工作实务、相关政策法规等)占比6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成绩查询公告(笔试成绩=考试成绩+加分)将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达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由区委社会工作部会同区委政法委组织实施。
3.面试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线。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处理问题和实践应用能力、奉献精神和责任心。
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排序(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对象时,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若还不能确定,按照是否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是否为退役军人的优先条件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体检
依据总成绩以拟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委社会工作部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培训合格方能上岗,无正当理由,未参加培训或未按时报到上岗的,取消聘用资格。取得聘用资格后,聘用关系和薪酬待遇暂不改变,待理顺聘用关系后,落实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
为减少行政资源浪费,同时保证我区社区工作者足额配备到位,对参加本次选聘的专职网格员,考试有效总成绩保留3年(保留至2028年9月30日)。成绩有效期间,出现社区工作者岗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依次递补,递补时须符合原报考资格条件,在完成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后,选聘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五、注意事项
本次选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请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防止权益受损。
以上情况如有变化,以最新公告通知为准。
六、咨询、监督电话
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区委社会工作部:0356—2029199
区 委 政 法 委:0356—2039054
电话开通时间:选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