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20人20个岗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教督〔2023〕1号)、《吕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吕政教督办发〔2024〕4号)要求,2025年我县将接受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认定。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为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聘幼儿业务辅助人员120名(属于劳务派遣制,不占机关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五官端正;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或具有全日制中等师范类院校学历,专业为学前教育;
5.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
6.取得幼儿(或学前教育)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7.本人具有文水县户籍(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户籍所在地为文水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文水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各类信息(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地点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均在文水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8月31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文水县红军小学南门(文水县教体局对面)
请报名人员提前下载《文水县2025年招聘幼儿业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电脑录入表格后打印),按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保证真实,准确、完整。报名者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3.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文水县2025年招聘幼儿业务辅助人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要求报名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亲自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验证期内,未领取毕业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及复印件;
(3)幼儿(或学前教育)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与本人页);
(5)《文水县2025年招聘幼儿业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填写内容除签名栏外全部为电子打印,签名要求报名者亲笔签名);
(6)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或蓝底(底版应统一)照片5张(背面写上姓名,备用3张收存);
(7)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8)档案存放证明。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4.考试费用
考试费参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精神,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本次考试共一科,收取考生50元考试费用,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进行缴费,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缴费成功后,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于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资料到教体局人事股318室办理减免手续。
5.其他事项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最低应达到2:1,如出现不达规定最低比例时,将按比例核减聘用名额。
6.领取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并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请时刻关注文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保留三位小数)
1.笔试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百分制,笔试内容:职业道德与相关法律法规占20%,婴幼儿发展知识占60%,幼儿卫生保健相关内容占20%。试卷共计100分,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采用闭卷形式。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考生笔试成绩在文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依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队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和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如笔试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的,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采取讲课形式,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讲课成绩满分为100分,讲课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讲课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讲课成绩不达70分者不予聘用。
讲课成绩在讲课结束后当天公布。
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采取以下方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1.现仍在我县公办幼儿园任职的人员优先录用;
2.以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分数相同,就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综合成绩排名,按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进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招聘岗位的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聘用及待遇
1.本次公开招聘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文水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如对拟聘结果有异议,公示期内需书面实名举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2.拟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须取得职位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后方可签订合同(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合同签订前取得毕业证,否则视为放弃聘用);属于在职人员的,须在公示期满后5日内,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所有拟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上岗前,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培训。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学期(5个月)。劳动合同内容及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4.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县教体局提供公办幼儿园空缺岗位,安排被聘用人员到岗任教。本次招聘岗位为辅助性非编制岗位,劳务派遣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及岗位需求决定续聘。
5.被聘用人员工资按照省定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企业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五险),实行动态调整机制,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工资发放和社保缴纳,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全额保障。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服务费等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负担。
6.被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和考核,对于违反规定的,退回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到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退出岗位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不再签订劳动合同,停发工资待遇,依据相关规定执行养老金政策。
三、咨询与监督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公布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和监督电话:0358—30225060358—3022465
咨询和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文水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58-3089092。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