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公开招聘2025届未就业应届毕业生从事科研助理岗位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及聘期
(一)招聘岗位
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研助理2名,主要负责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设施运行维护、实验技术支持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
2025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或硕士毕业生,专业要求为临床医学。
(三)聘期
自签订聘用规范服务协议之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止。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诚实守信,人格健全;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心理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学历、专业等要求。
(二)不得报名情形
1.非2025年应届本科及硕士毕业生;
2.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刑事侦查、被开除党籍、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正在接受立案审查;
3.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薪酬
聘用的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属非全日制薪酬标准按《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要求标准执行。科研助理薪酬待遇以劳务费形式从项目经费、学科建设经费、项目管理费、创收经费列支。
(二)保险
不缴纳五险一金,意外人身伤害保险及其他商业保险由个人自愿选择并自行承担全部费用,医院仅提供代扣服务不承担任何投保义务。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科教科主导、临床医学科研中心参与,实行自主招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与地点:截止至2025年8月15日,广宣街临汾市中心医院东院办公区西楼3层301室(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需提交材料:
(1)纸质版《临汾市中心医院2025年科研助理报名表》(附件)(本人手写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的需提供在读证明,注明入学时间、专业、毕业时间等)。
(二)资格审查
1.由科教科负责资格审查,结果存档备查;
2.材料不全、不符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3.合格人员名单将公示(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专业、应聘岗位等信息);
4.拟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不足则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三)招聘
1.招聘形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2.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招聘单位择优聘用;
3.笔试、面试考核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与聘用
1.拟聘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面试成绩、排名等;
2.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临床医学科研中心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五)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确保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2.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
3.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科教科:0357-2399275
联系人:魏老师1311111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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