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2个岗位
为进一步激励村党组织书记在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一线担当作为,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灵丘县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开展专项招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择优选用原则。
二、招聘人数
本次专项招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进乡镇事业单位人员2名,比照进乡镇事业单位的村党组织书记工资标准核定岗位报酬人员4名(岗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态度坚决;
2.模范遵守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3.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熟悉基层情况,善做群众工作,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突出,本人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5年以上(截至2025年7月31日),且目前在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上。
(二)进乡镇事业单位人员资格条件
1.45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31日后出生);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2025年度动态调整后评定星级为4星及以上;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政策和要求。
(三)比照核定岗位报酬人员的资格条件
1.因年龄、学历等因素不宜进乡镇事业单位的(符合进乡镇事业单位条件的不得参加此类报名);
2.60周岁以下(1965年7月31日后出生);
3.2025年度动态调整后评定星级为4星及以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三龄两历”存疑尚未查清的;
2.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尚未调查清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仍在影响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流程及时间安排
招聘工作的主要流程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8月11日—8月13日。
报名地点:各乡镇党建办公室。
2.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1)《灵丘县2025年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
(2)有效期内户口簿主页、本人所在页、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最高学历为大专、无学位的不需提供学位材料);
(3)近期正面红色一寸照片5张,同时提交相应电子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1024*768,jpg格式;
(4)提供与简历相应的村党组织书记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连续任职文件);
(5)提供近三年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按照乡镇初审、县级有关部门联审的办法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按照招聘方案明确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严禁变更或放宽资格条件。
1.乡镇初审。乡镇党委对村党组织书记报名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给出明确意见,经乡镇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乡镇党委公章后,报专项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
2.资格联审。在乡镇党委初审的基础上,由县委组织部会同纪检监察、政法、公安、检察、法院、审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信访、计生等部门进行联审,出具明确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由专项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书面通知乡镇党委和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考试、考察、公示、录用(或任职)等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录用的资格;已获得乡镇事业编制或比照核定报酬的,一律取消。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开考比例。此次招聘考试,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进乡镇事业单位和比照核定待遇岗位分设)比例应达到3:1以上,低于3:1的要结合实际核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报名计划,并在发布招聘信息的原渠道发布变更公告。
4.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由专项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向其发放准考证。
5.缴费标准
本次考试,除体检费用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组织考试
专项招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进乡镇事业单位的考试采取“业绩考核+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业绩考核成绩占60%,笔试、面试各占20%。比照进乡镇事业单位的村党组织书记工资标准核定岗位报酬的只采取“业绩考核”的方式进行,其中,业绩考核成绩占100%。
业绩考核、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在灵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1.业绩考核
业绩考核采取实地查验、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全面考核村党组织书记工作业绩。业绩考核工作开始前组建评委团,评委团由政治素质高、议事能力强、群众公认的人士组成。
(1)实地查验。实地查验分数占业绩考核分数的80%。由业绩考核评委团深入应聘者所任职的村,围绕基层党组织建设、村集体经济和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和精神风貌、基层治理等方面,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个别访谈的方式,现场查验村党组织书记的工作实绩、现实表现和工作作风,并进行实地查验打分。实地查验过程中发现与印证资料不一致,存在弄虚作假的,一次性扣10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2)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数占业绩考核分数的20%。由评委、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组成“群众测评评分小组”,组织群众集中测评,参与测评的群众现场打分,测评群众由评委从在村村民中随机选取。
业绩考核结束后在灵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成绩。
2.笔试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一堂考完,单人单桌。考试内容包括党和国家在基层的方针政策、群众工作能力、基层党建工作、乡村振兴工作、依法行政有关知识和省、市、县情等(不指定教材),满分为100分。
面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沟通表达能力以及履职履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结构化面试进行,满分为100分。
考生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面试。
3.成绩构成
专项招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进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总成绩=业绩考核成绩×6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如出现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业绩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业绩考核成绩仍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范围,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比照进乡镇事业单位的村党组织书记工资标准核定岗位报酬人员总成绩=业绩考核成绩×100%。如出现2名以上应聘人员业绩考核成绩相同时,按实地查验评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如实地查验评分仍相同,按群众测评评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如群众测评评分仍相同,则一并进入考察范围,择优确定比照核定报酬人选。
业绩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在灵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四)体检考察
专项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根据考试应聘者综合评定总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比照进乡镇事业单位的村党组织书记工资标准核定岗位报酬的人选不进行体检。体检安排在指定的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院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重点查验是否有吸毒史、是否有影响招聘录用的传染病、是否有影响正常履职的其他疾病等。不按时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因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而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同时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情况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为放弃资格。因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研究确定的拟聘人选在灵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同时将结果逐级报市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备案;对公示期反映问题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对4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7月31日之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5年以上的村党组织书记纳入乡镇事业编制。对业绩突出、星级较高,但因年龄、学历等因素不宜纳入乡镇事业编制的,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期间比照进乡镇事业单位的村党组织书记工资标准核定岗位报酬。
五、管理考核
专项招聘进乡镇事业单位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管理,继续在村党组织书记岗位工作5年以上,按星级化进行管理,且5年内不得调离所在乡镇,年限从进入事业编制当月起算。
比照进乡镇事业单位的村党组织书记工资标准核定岗位报酬的,继续在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工作,按星级化进行管理,如不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不符合有关政策要求时,报酬待遇暂停发放,医疗、养老等各类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享受情况结合个人补缴意愿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执行。
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降低相应星级;连续两年为“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或取消相关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重大事项均通过灵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发布,应聘人员需随时关注。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为保证专项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灵丘县2025年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负责本次招聘的组织和解释工作。未尽事宜按照晋人社厅发〔2012〕53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灵丘县委组织部:0352-8522075。
灵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2-8557305。
政策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监督电话:
12380-2-9(中共灵丘县委组织部)
0352-3333122(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