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0人9个岗位
河津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是河津市唯一一家对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进行投融资管理、建设和运营的现代化国有企业,拥有城市一级土地整理和储备功能,公司业务涉及授权范围内对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及国有资本投资,正处于向市场化、实体化转型的重要阶段,致力于打造现代化国有企业,更好服务于河津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城投公司全资子公司河津市华耀新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停车场服务及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等,目前主要负责建设和运营充电桩项目等相关业务。
城投公司全资子公司河津市数字智联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及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等,目前主要负责河津市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应用服务平台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等相关业务。
为加快推进城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稳步发展,结合城投公司缺编实际和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现决定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等条件下,拥有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5.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沟通协作能力,认同公司企业文化;
6.岗位专业设置参照2025年山西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的在校学生(包括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河津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五、公开招聘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等形式,最终确定聘用人选。
(一)发布公告
2025年7月16日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5年7月17日9:00—2025年7月19日18:00;报名请关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链接(https://zk.91kaoxin.com/scx_login/p127),填写《河津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一年内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30kb以内,JPG格式)。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需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及上传相关所需资料信息。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
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链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联系技术电话咨询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考试及本次公开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三)资格初审及网上缴费
1.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7月18日9:00—2025年7月20日18: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链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超过报名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完成报名人员,请下载并彩色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考试时使用。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1:3以上方可。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1:3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或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链接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初审结果可在规定时间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2.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后,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网上缴费(50元/人),截止2025年7月21日18∶00未成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不得撤回退考。
(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两项考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出现总成绩分数相同,不能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参考笔试成绩,分高者聘用)。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职业道德等内容。
笔试时间、地点请关注笔试公告。
2.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在同一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下述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笔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
(6)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说明是否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是否有服务期限,截止公开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的工作年限等。
(7)按报名岗位需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件证明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对象为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参加面试时,考生须同时持有《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面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人岗匹配等。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包括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含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因个人放弃体检和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一次。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城投公司门前公示5个工作日。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公示环节提出放弃的,或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薪酬待遇
薪资结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及津补贴组成,并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二金。同时我公司将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人性化的员工福利,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
七、咨询监督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359-2318008
技术服务电话:13935149734
电话开通时间:公开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河津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