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不断健全和完善市场化选聘工作机制,加强开发区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管理团队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采取公平公正、竞争择优方式,招聘高级管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岗位:招商(运营)总监。
二、招聘要求
参与选聘的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5.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6.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且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历;所学专业为经济学类或管理学类相关专业;
2.热爱开发区事业,具有与职位相匹配的能力和专业素养,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3.熟悉开发区发展相关政策,懂经济运行、会资本运作、善商务洽谈,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4.其他与开发区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优势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聘信息通过岢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zkl.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邮箱为:kelanjingjikaifaqu@163.com。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1日(共7日)。
2.报名材料
(1)《岢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化选聘开发区高级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及签字扫描版;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等;
(3)工作履历证明(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任职单位聘书或任命文件);
(4)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
(5)近期1寸红底证件电子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
(6)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关资料扫描件(有关论文、论著和专利材料、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
(7)个人履历简况、从业以来主要工作业绩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工作业绩成果材料,涉及与选聘岗位相关业务的业绩请重点描述)。
以上材料请扫描成PDF文件,并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压缩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邮件主题请标注“应聘岗位+姓名”。
报名时,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发送参加综合测评与面试通知。
(四)综合测评与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综合测评。参加综合测评人数与拟选聘职位的比例不低于5:1,不达5:1的另行通知。
综合测评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履历业绩成果、综合素质、专业素养、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开拓创新能力以及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等。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本人签字的《岢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化选聘开发区高级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参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背景调查
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和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组织体检与背景调查。
1.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背景调查人选;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则依次替补。
2.背景调查
全面了解应聘者的能力素质,并对学历、履历、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核实。不按规定参加背景调查者,视为放弃资格。
(六)确定人选与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背景调查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忻州市人社局、忻州市商务局审核,并报忻州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在选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通过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开发区管委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与其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三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岗位管理与薪酬待遇
(一)聘任人员没有行政级别,不受编制、职数限制,实行合同契约化管理。
(二)签订履职目标合同,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履职目标等;签订保密合同,实行竞业限制管理,明确法律责任等。
(三)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否则视为自动解聘。
(四)薪酬待遇签订聘用合同时具体商谈。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聘严格按照公告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选聘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严肃性。忻州市人社局、忻州市商务局全程参与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凡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者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岢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张主任18835097055
宫主任15034490102
监督举报电话:0350—3308678、0350—3333617(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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