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4个岗位
为促进壶关县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壶关县残疾人联合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残疾人理事,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招聘工作的规定,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和招聘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招聘岗位
壶关县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理事6名,其中百尺镇1名,店上镇1名,石坡乡1名,社区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残疾人事业,遵守法律法规,责任心强,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
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工作需要;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具有壶关县户籍,年龄在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4年12月1日至2004年12月1日期间出生)的四级肢体残疾人、四级听力残疾人。如果有基层残疾人工作经验、本科学历,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录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五年内曾在各类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或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3、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考核、统一聘用的办法,此次招聘委托第三方公司具体组织实施。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不含公休日)。
3、报名地点:长治市潞州区泽馨苑北区14号1-404
联系电话:18603550080、15534545558
4、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2)户口簿(首面与本人页);(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要求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同版照片3张;(5)本人残疾证;(6)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5、其他报名事项
(1)报名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招录公告,并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公示进行报名;
(2)报名时,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者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要确保报名信息、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提供的报考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数与招考人数比例不达3:1时,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必备的基础知识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素质。笔试结束后,在壶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成绩查询公告,考生自行查询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理解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采取百分制,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四舍五入)。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考生成绩依然并列,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排序。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在壶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确定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组织面试加试。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聘用岗位空缺的,可按照本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及聘用
1、根据报考人员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壶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壶关县残疾人联合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3年(含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报相关部门备案,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期满后,如在聘用期内能够胜任工作,表现良好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
五、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为壶关县最低工资标准+乡镇工作补贴,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录不设置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测试辅导班和培训班。招录过程中,有关通知以壶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为准。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组织监督和社会监督,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招聘咨询电话:0355-8778370
1860355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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