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快引进人才力度,全面提升开发区管理运营专业化水平,根据《山西省市场化选聘开发区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办法(试行)》(晋组通字﹝2018﹞54号)和《临汾市开发区(产业集聚区)2024年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临开办﹝2024﹞17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开发区高级管理人才1名。为做好此次公开选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本次公开选聘高级管理人才工作在组织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人社部门审核把关,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为确保公开选聘高级管理人才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志君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王欣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柳剑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梁爽政府副县长
陈红光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成员:张洪宝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李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程炜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工作部部长
开发区公开选聘高级管理人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开发区党政工作部,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工作部部长程炜兼任,负责组织协调公开选聘高级管理人才具体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党管人才与市场配置相结合的原则。
三、选聘计划
经济总监1名。
四、选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二)资格条件
1.选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12月以后出生)。
3.学历、学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
4.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具有行业从业经历,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4.现役军人和在读学生。
5.其他不符合选聘职位要求人员。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在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结合事业单位选聘相关要求,委托人才中介机构具体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背景调查、确定人选与公示、聘任等步骤开展选聘工作。
(一)信息查询
公开选聘信息在洪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hongtong.gov.cn)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12月13日
报名邮箱:htkfq2018@163.com(邮件主题需标明姓名、电话)
2.报名所需资料
身份证、户口簿(首页与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相应资格证书、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工作履历证明(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任职单位聘书或任命文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事业编、国有企业员工需要提供)扫描件、近期1寸红底免冠数码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并填写《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高级管理人才报名表》(见附件)。
3.报名要求
(1)提交的报名资料要求真实、准确,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
(2)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承担。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2月16日—12月17日
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供:
(1)工作履历相关证明,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任职单位聘书或任命文件。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事业编、国有企业员工需要提供)。
(3)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5)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相应资格证书。
(7)无犯罪记录证明。
(8)1寸红底照片4张。
(三)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开拓创新能力、个性特征以及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等。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四)体检与背景调查
1.体检
根据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背景调查人选。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背景调查
全面了解应聘者的能力素质,并对学历、履历、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核实。
体检、背景调查不合格的不得聘任。因个人放弃体检、背景调查或体检、背景调查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实际情况按面试成绩顺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确定人选与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背景调查结果,确定拟聘任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任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任;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六)聘任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任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任合同,聘任人员任期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取消其聘任资格。
(七)薪酬待遇
聘任人员薪酬按照协议工资发放,实行合同契约化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其他考核事项按照开发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一)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接受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二)应聘人员与选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工作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咨询:
联系电话:0357-62239991593575977713353570818
电话接听时间为选聘期间的工作时间。
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高级管理人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洪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及个人邮箱的通知,并且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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