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2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鑫富源人力资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并派往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原则、公平竞争原则、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净身高170cm以上,年龄为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至2002年11月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热爱法律工作,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及直系亲属曾因违法违纪受到过刑事或党政纪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7)现役军人及在读学生;
(8)其他不宜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二)专业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1日18: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搜索微信公众号“sxxinfuyuan”或者“鑫富源人力资源”并关注公众号,进入公众号首页后点击下方“公开招聘—吕梁中院”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资料。
3.报名流程:
(1)在线填写报名资料(操作步骤详见报名系统);
(2)公司工作人员将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以微信“服务通知”告知;
(3)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入“鑫富源人力资源”公众号首页,点击下方“考试缴费-吕梁中院”缴纳考务费200元(注:请报考人员付款时务必备注本人姓名);
(4)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11月12日18:00前完成缴费并按规定上传缴费凭证,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如因本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费用概不退还;
(5)以上流程如有变化,以鑫富源人力资源公司通知为准。
(二)考试及录用
公司将根据报名情况择日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通过公司官网等方式另行通知。
1.初试
(1)理论考试
考试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时事政治、文书写作、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其中以法律专业知识为主。
理论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
(2)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执行(详见附件),具体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2.综合面试
(1)拟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的理论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工作人员将对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拟面试人选应当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报考者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考察内容包括仪容仪表、专业知识、沟通协调能力、求职动机和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能力等。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理论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名单,当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理论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名单。
体检由公司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5.政审
工作人员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审核是否存在本公告第三条第6点所述的不得报考之情形。存在上述情形者均认定为政审不合格,不予录用。
6.公示
根据体检、政审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鑫富源人力资源公司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用工形式
被聘用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鑫富源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
六、薪酬待遇
1.试用期间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转正后按照用工单位薪酬标准执行;
2.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
3.其他福利待遇参照用工单位相关标准执行。
七、工作地点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八、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报考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有效证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未按规定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3.被录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4.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公司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考生应保证电子邮箱和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咨询电话:0351-2919111(转5)或者18035878294。(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特别提示:本次发布招聘信息的官方网站为鑫富源人力资源(官网sxxfy.com、微信公众号:sxxinfuyuan),未授权或委托其他任何网站、媒体、机构、个人发布信息或组建交流群、论坛;招聘过程中相关通知均以官方网站推送消息为准。不向应聘人员收取考务费以外的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请广大应聘人员务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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