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1人8个岗位
为了进一步优化医院队伍结构,吸纳优秀人才,充实医院卫生力量,提高卫生服务能力,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通知精神,我院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和人员配备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1名。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聘用制人员招聘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能胜任医疗卫生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要求: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9月8日及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9月8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见招聘计划表。
5、执业资格要求:各岗位要求具有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
6、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
7、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由省、市医学会鉴定)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应聘者在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20日18:00。
采用邮箱报名,发送地址:lfsyrsk2023@163.com
2、上传报名材料:
(1)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籍在线证明;
(2)身份证原件;
(3)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
(4)上传附件为jpg图片、pdf文档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5Mb。
(5)报名成功后加入微信群。
(二)考试方式
1、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达1:5,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如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5,增加笔试环节,命题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实施,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笔试相关事宜在群内公布,参加笔试的岗位,人数比例由1:3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由5名专家组成,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风貌,专业知识水平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三)总成绩
1、只采取直接面试进行招聘的岗位,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2、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体检、考察合格后因个人原因确认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在总成绩合格线内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仅递补一次)。
四、公示与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医院组织人事科按程序办理试用期手续。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查证核实者,取消录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接通知后15日内无正当理由不到医院报到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科室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核合格者由医院组织人事科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五、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
(二)不得在考试、体检等环节出现违纪行为。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六、咨询电话0357-5557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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