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0人1个岗位
东华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秉承“崇德博学、砺志尚实”的校训,不断开拓奋进,已发展成为特色鲜明的多科性、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学校一贯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将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多措并举加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畅通教师和管理序列“双线晋升”渠道,促进辅导员多样化发展。学校设立多项专项经费用于鼓励辅导员开展培训、思政工作研究及奖励,鼓励专职辅导员在职攻读高一级学位,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在辅导员岗位上有所作为。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0名左右。结合学校开展一站式学生社区工作的实际需要,分配入驻学生社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待遇
1.岗位聘任
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聘用(事业编制)。
2.发展通道
专职辅导员是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实行职务和职级“双线”晋升。
3.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享受房贴;
二、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崇尚科学精神,恪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创新精神、进取心和责任心,爱岗敬业。
3.沟通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分析研究能力强,计算机操作熟练,应用能力强;
4.热爱学生工作,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校期间曾担任兼职辅导员(社区辅导员、班主任等)、所在学生集体或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教育引导和调查研究能力,独立承担过集体(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
5.获得过省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学生年度人物”等荣誉称号的优先(以证书签章为准);
6.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被录用后,须服从学校统一工作安排。
三、招聘对象
2026届毕业研究生(必须在2026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与相应学位证书)。
四、报名时间与要求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11日17:00止。
2.报名方式
请应聘者登录http://join.dhu.edu.cn填写个人信息(打*号的内容为必填),并以JPEG或PDF格式上传以下材料:
(1)培养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系境外高校学生,须上传在读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2)各项荣誉证书;
(3)计算机、外语、从业资格和有关技能证书;
(4)身份证正反面。
联系部门:东华大学党委学生(研究生)工作部德育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21-67874293
3.注意事项
请应聘者按上述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以供资格审查。应聘者须对本人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材料无需邮递至我校。
五、招聘流程
1.资格审查
应聘者须如实填写应聘材料,学校将严格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若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将取消应聘资格。
2.选拔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学校将组织笔试、复试和实岗测评等。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复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实岗测评安排在相关学院进行,期间完成政治审查和心理测评等。
3.审议、审定及公示
学校组织相关会议,对通过实岗测评的应聘者进行终审评议。审议通过人员,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审定通过人员予以公示。
4.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且思想政治考核通过、体检合格、准入查询通过的应聘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六、其他注意事项
1.选拔和审议一般在线下进行,请应聘者提前安排好时间。
2.应聘者应如实填写信息,招聘全程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学校将终止相关人员的应聘及录用工作:
(1)未如实填写信息、弄虚作假者;
(2)应聘材料不符合招聘要求;
(3)其他违反规定或影响录用结果的情况。
3.学校将通过招聘系统及邮件通知各环节相关事宜,任一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未能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此次招聘任一环节者,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4.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应聘材料视为无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