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2个岗位
招聘公告
因事业发展需要,青岛市某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初选、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招聘者须符合以下原则: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富有团队精神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表1)
四、招聘流程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考生于2025年11月30日前以本简章规定的方式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于2025年11月30日前,通过电脑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招考报名网(链接https://zk.qdcfy.com)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报名材料。
(3)报名材料:报名表(见附表2、打印后本人签字)、个人简历(包括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学习、工作经历,在工作研究领域取得的成绩及荣誉)、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荣誉证书等。
(4)经资格审查和初审后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
(1)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进行结构化面试。
(2)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实行等额体检,体检政审不合格依次递补。
4、录用
体检、政审通过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办理相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办理用工手续,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录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
5、待遇
薪酬包括协议工资和绩效工资,缴纳社保公积金,享受国家法定的双休日、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
咨询电话:0532-88916683;0532-68069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