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3个岗位
为进一步提升沂水县科技馆服务工作水平,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管理,由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聘并派遣到沂水县科学技术协会所属沂水县科技馆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具有沂水县户籍或沂水县生源;
3、应聘者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应聘者需于2025年9月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有吸毒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计划招聘4人。从事科技馆展厅展品讲解,解答观众疑问,参与科普活动互动,辅助维护展厅参观秩序;策划实施科普展教活动,参与科教教案开发、馆校合作项目推进,优化展览内容;看护展品安全、处理简单展品故障;处理日常账务、做好经费预算与决算等工作。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日期: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1月2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一楼大厅(沂水县天目山路7号)。
应聘人员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本人页)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应聘人员本人非沂水县户籍的,须提供沂水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张(照片背面需写姓名)。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5、2025年沂水县科技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诚信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4),报名表须填写完整、内容真实。
6、在职报考人员须提供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书(详见附件3)。
7、考务费:笔试考务费50元,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资格审查通过后考务费不再退还(笔试考务费待确定每个岗位报名人员达到开考条件后,在领取准考证时现场缴纳)。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不得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五、考试内容和安排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环节。
(一)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每个岗位人数少于或等于50人,仅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不再组织笔试环节,每个岗位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每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50人,增加笔试环节。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形成的空缺,按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招聘3倍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考察和体检
参加笔试和面试的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采取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办法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遵纪守法等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因放弃考察和体检资格或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反映问题,经认定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由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统一派遣到沂水县科学技术协会所属沂水县科技馆工作。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待遇按现行薪酬制度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2、报考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简章》,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沂水县科学技术协会、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15725191232、13969904778(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