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3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一致;
(六)应聘人员需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标准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七)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八)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招聘为高新区事业单位人员后自行辞职或解聘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规定情形的岗位。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5年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审核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8日8:30—7月25日18:00
查询时间:2025年7月18日8:30—7月26日18:00
报名网址:应聘人员登陆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gxq.rizhao.gov.cn/)“2025年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7月26日17: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7月18日8:30—7月26日18: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7月18日8:30—7月26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5年7月29日8:30—8月2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5年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2025年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按比例调至报名人数最多的岗位计划中,核减、取消的招聘计划在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五)资格审查
日照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2025年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4)和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5年8月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方法和内容:
笔试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总时间120分钟。
笔试内容为:①教育理论(占20%):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等;②学科专业知识(80%):为所报学科普通高中及以上专业知识。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报考体育岗位的,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方式进行,按专业技能测试占60%、试讲占4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体检,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日照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提出递补意见,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安置工作岗位,按程序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不服从岗位安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出高新区教育系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公告由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633—2225736,2225737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
附件1.2025年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2025年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xls
附件4.2025年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x
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5年7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