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6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2025年菏泽市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公开选聘教研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高中生物、高中体育、初中政治、初中物理、小学数学、学前教育学科教研员各1名。
二、选聘范围
牡丹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含高中、幼儿园)。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教育教学理念先进,富有改革创新意识,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较强的学科教学能力、指导能力和教研能力,教学业务精湛,教研能力突出,在市区或更大范围内享有较高知名度。
6.具有较强的教育信息技术运用、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中学教研员岗位条件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须与选聘岗位相符。
2.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9年7月以后出生),以档案认定年龄为准。
3.具有与选聘岗位、学段一致或以上的教学经历,且从事选聘岗位学科教学工作8年及以上。
4.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上的任教学科须与选聘岗位一致。
5.具有选聘岗位相应学科、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6.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1项:(1)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表现突出个人)或教学名师(含名师建设工程人选)、拔尖人才、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教学能手、教学工作年度优秀教师、教学工作年度突出贡献教师;(2)市级优质课及以上相应任教学科教学荣誉;(3)主持市级及以上教学研究课题或教改项目并通过鉴定结题;(4)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以上证书以落款时间为准,截止至2025年7月。
7.近5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小学和学前教研员岗位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以后出生),以档案认定年龄为准。
3.具有与选聘岗位、学段一致或以上的教学经历,且从事选聘岗位学科教学工作8年及以上。
4.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具有选聘岗位相应学科、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6.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1项:(1)市级优质课及以上教学荣誉;(2)主持市级及以上教学研究课题或教改项目并通过鉴定结题;(3)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以上证书以落款时间为准,截止至2025年7月。
7.近5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参与有偿补课或有其他师德失范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16日-7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菏泽市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一楼东大厅(菏泽市重庆路1266号)。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
2.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选聘教研员报名表》(个人签名,见附件1);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
(3)荣誉与获奖证书(限5项);
(4)近5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结果(应聘人员亲笔手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5)《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个人签名,见附件2)。
上述材料按先后顺序分类别排序,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和二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报名要求:填写和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符合报考岗位的条件和要求。如填报不实或信息材料填报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对违反诚信规定,弄虚作假、伪造证件等恶意获取选聘资格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聘资格。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学科书面评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科教学教研专业能力,分值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聘岗位和选聘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
2.面试。面试采取问题分析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专业素养、语言表达及综合素质,分值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测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测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根据选聘岗位、选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选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测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选聘计划。因弃权造成的空缺,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体检
1.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选聘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其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所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按照《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入职审核工作的通知》(菏人社〔2021〕14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选聘资格。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选聘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测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选聘人员,在牡丹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选聘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拟选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取消、弃权等因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选聘试用期内,拟选聘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区教育和体育局对拟选聘人员进行考核。适合岗位要求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不适合岗位要求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办理调动手续后,可按报考岗位直接聘用。
五、其他事项
对选聘工作中的违规违纪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它未尽事宜以牡丹区政府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特别提示:
1.选聘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牡丹区政府网站(http://www.mudan.gov.cn/)发布,请予以关注。
2.在公开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选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3.选聘人员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0-5685890
监督电话:0530-5685828
菏泽市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