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3个岗位
山东滨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52年,是以建筑工程施工为主的国有建筑企业,注册资本30012万元,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甲级设计资质,钢结构、装修装饰、建筑机电安装、地基基础一级资质,兼有市政、消防、幕墙、防水防腐保温、石油化工、环保等工程施工资质及房地产开发资质。
根据集团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开展需要,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人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现计划公开招聘给排水设计师1名,电气设计师1名,暖通设计师1名。具体招聘岗位、任职条件等详见:《山东滨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报名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及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
(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应聘:
1.有犯罪记录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存在竞业禁止不得开展工作的;
5.其他法律规定不得被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截止至2025年6月20日18: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邮件报名方式,应聘者需按要求将报名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cjjt_hr@126.com,邮件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
2.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报名材料
1.公司招聘报名登记表(提供电子版以及本人签字确认的扫描版);(附件2)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5.相关设计代表作品介绍(2项)(签字扫描件);
6.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证扫描件;
7.滨州市属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名的,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8.其他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五)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截止至2025年6月23日18:00
根据报名人选的资格条件及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四、面试程序
本次招聘包含面试及面谈等环节,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一)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实行百分制。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面试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面谈范围资格。
(二)面谈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谈范围人员。
面谈采用谈话的方式,与集团相关领导进行双向沟通,就岗位职责、职业规划、岗位要求、薪酬福利等问题进行交流。因人员不匹配或人员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体检
根据面谈成绩,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范围,考察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提供的涉及报名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有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且对报名审核结果造成影响的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对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薪酬福利待遇按相关公司薪酬制度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岗位工作地点为滨州市。招聘各环节地点均在滨州市,应聘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集团公司享有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
(三)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选人用人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立即取消资格,已选聘上岗的予以解除聘用。
(四)各环节符合条件者,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各环节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请保持通信畅通;未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43-3325461
咨询时间:08:00-11:30 14:00-18:0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