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2人3个岗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镇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滨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实施细则》(滨人社发〔2024〕8号)文件规定要求,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着力提高乡村低收入群体收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温店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允许将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认定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且抚养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
5.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
6.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严格落实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亲属报名前说明承诺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名下有个体工商户、公司法人、股东、理事、监事、监理、企业出资人及管理人员等不符合公益性岗位纳入范围的身份;
2.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
3.已享受职工(含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人员;
4.公职人员、各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两委”成员;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乡村公益性岗位招用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招聘工作分报名、资格审查、民主评议、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和地点:
(1)护幼安全岗位:携带相关材料到温店镇教委报名,地址:双庙杨中心幼儿园。
(2)其他岗位: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工作片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近期免冠1寸近照直接贴在报名登记表内。
(2)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各一式两份。
(3)提供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及配偶父母的户口簿个人页或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4)《社会关系备案表》一式两份。
(5)无犯罪记录证明一式两份。
(6)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或低收入人群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8)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人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离婚或丧偶证明及相关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9)登记失业“二孩妈妈”需提供:2个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严格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及时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
(二)资格审查
乡村公益性岗位由镇政府根据报名人员信息,负责审核相应类型报名人员的信息。
(三)民主评议及招聘流程
镇或村根据报名申请审核情况,结合乡村公益性岗位职责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人员对本辖区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过程中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岗位需求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四)公示
通过民主评议,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镇、村居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五)备案
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公示合格后,报送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将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基本信息录入系统。
(六)岗前培训和上岗
镇政府及用人单位对备案人员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签订劳务协议。
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实行一年一签,下一年度根据政策规定、考评结果、本人意愿等情况再续签劳务协议。
三、岗位待遇及补贴期限
乡村公益性岗位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之前享受过社保补贴的,与乡村公益性岗位期限合并计算(不超过3年)。
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岗位补贴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县级人民政府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
四、其他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