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人4个岗位
一、招聘单位简介
哈尔滨工业大学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始建于1920年,1951年被确定为全国学习国外高等教育办学模式的两所样板大学之一,1954年进入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6所高校行列,被誉为“工程师的摇篮”。学校于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1999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985工程”重点建设的9所大学之一。学校拥有9个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学科、6个国家重点学科二级学科。
1985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分校成立,2002年更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简称哈工大威海校区)。威海校区是哈工大一校三区办学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坐落在美丽宜居的海滨城市威海。
威海校区坚持“立足海洋、服务山东、拓展国防、走向国际、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的办学定位,秉承哈工大“规格严格,功夫到家”的校训精神,坚持一校三区“统一标准、统一规格、统一要求、统一质量、统一品牌”的要求,为学校走好“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哈工大规格”的新百年卓越之路贡献增量。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需求、人数及聘用方式等详见附件《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25年春季非教师岗位招聘需求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甘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拥有主动的服务意识、学习意识和团队精神,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具体岗位条件可详见附件《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非教师岗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2025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网站(http://www.hitwh.edu.cn)、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人才招聘网(http://rczp.hitwh.edu.cn)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15日。
(2)应聘人员请登录招聘网站http://rczp.hitwh.edu.cn进行注册报名。
2.资格审查
我校将从专业相关性以及应聘岗位匹配度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时着重审查学习经历、实践经历等。
进入笔试名单的应聘人员,需根据通知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资格证书原件等)到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时间待定,相关通知将在校园官网及招聘系统内发布。
(三)笔试与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写作等。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面试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者不可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及相关安排将在招聘网站内及校园官网发布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四)考察和体检
事业编制人员的考察参考国家、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人才派遣人员的考察由派遣公司依据相关规定组织。
体检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笔试及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
拟聘人选经校区研究同意后,在校园网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且体检合格者,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六)聘用方式
心理教师岗位纳入威海市事业编制管理;其余岗位按人才派遣方式聘用,由派遣公司派遣至我校工作。
五、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时,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校区有权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2、参加笔试、面试时须携带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以备查看。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各项招聘程序,应参加却未能按时参加者,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4、校区同意聘用的人员,2025年应届毕业生自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为准)起1个周以内报到,其他人员自通过校区审批之日起2个周以内报到。
5、如逾期不能报到,或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取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不保留录用资格。
6、每人只能申请一个岗位,不得重复申报,重复报名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联系方式
哈工大(威海)人力资源处龙老师:0631-5687398
如遇系统使用问题请咨询姜老师:13335027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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