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2人2个岗位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现将东营职业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东营职业学院组建成立于2001年7月,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东营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高校,是国家“双高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山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学校占地1598.75亩,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教学资源总值达到3.3亿元;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万人,成人学历在籍学员5383人。现有在编教职工1078人,其中硕士836名、博士76名,正副高级职称教师380名。设有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能源装备制造学院、智能建造工程学院、数字财金与管理学院、信息与未来技术学院、生态与生物学院、文旅康养与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育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和1个校企共建混合所有制的航空学院,面向全国18个省区招生。成立以来累计培养专科层次毕业生9万余人,连续多年毕业生就业率在95%以上,毕业生留鲁就业率92%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95%以上,社会对办学满意度97%以上。学校获评全国职业核心能力培养优秀单位、全国高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教学资源50强、产教融合50强,省级文明校园、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军事训练改革试点高校等荣誉称号。
二、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专业教师1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在其它高校或科研院所工作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学校紧缺人才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的可适当放宽;专业教师2岗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学校紧缺人才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的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师德修养;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和工作能力;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在应聘范围。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定向、委培毕业生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已在东营市(含省黄三角农高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列入选聘范围。报名之日前3个月内在东营有就业记录的,不得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招聘范围为符合学校教育教学需要的博士研究生和获得相关的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的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东营职业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此次引进岗位为长期引进岗位。学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评价、体检考察程序,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安排以学校网站公告为准。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报名、资格审核、考核评价、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考核评价、体检、考察、聘用情况在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dyxy.edu.cn/)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接受社会监督。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3日9:00——2025年12月31日17:00
2.报名方式
报名网站:东营职业学院(http://www.dyxy.edu.cn/)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引进公告,登录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
(1)《东营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2)《应聘东营职业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签名处为手写签名;
(3)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人员报考的,须上传清晰的个人毕业证书原件和学位证书原件照片;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报考的,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容缺+承诺”方式,上传本人签字的承诺书,须在承诺书中承诺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本人签字按手印,逾期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4)个人人才称号证书。
所有应聘所需证书均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
3.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对各岗位报考人数均不设置规定比例。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评价资格。
(二)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师德修养、专业素养、专业实践技能水平、教育教学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考核评价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岗位不同,考核评价方式主要包括面谈、试讲、现场技能操作、答辩、业绩考察等形式。考核评价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考核评价时间及相关事项在东营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告。
(三)体检和考察
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工作小组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在职应聘人员考察前须提交用人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评价、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后,在东营职业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学校党委会研究,提出聘用意见,并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学校明确约定每个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五年,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未经学校研究同意,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
五、待遇
1.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政策。
2.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分等每月发放绩效津贴,发放5年。符合《东营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东委人组办发〔2022〕29号)中A、B、C类人才标准的,在此基础上可协商确定绩效津贴。
3.在东营市东、西城没有购买住房的,选择在校外租房居住的,发放住房租赁补助;选择在校内居住的,免租金提供教职工公寓一套。补助或免租金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本人购买房屋半年后结束(依据购房合同签订时间)。
4.在校工作满2年,符合相关条件的,博士可参加副高级职称竞聘。符合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职称服务管理权限和建立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28号)文件要求的,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可通过“绿色通道”晋升高级职称。原聘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高校教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可同级聘任,专技经历合并计算。特别优秀且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可通过“绿色通道”晋升职称。
5.支持高层次人才积极开展社会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服务。
6.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表现优秀的可直接提拔正科级职务。
7.对引进人才配偶随迁、子女入园等方面,给予照顾安排。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东营市和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46-806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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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东营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1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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