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3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市属事业单位人员补充办法(试行)的通知》(聊组通字〔2021〕7号)等规定,经研究,2024年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单位简介
聊城市豫剧院为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的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挂聊城市山东梆子剧院牌子。成立于1949年,前身为寿张县山东梆子剧团,1964年上划聊城地区,1998年更改为聊城市豫剧院,2012年增挂聊城市山东梆子剧院。剧院先后被山东省文化厅授予先进剧团、被聊城市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二等功,被评为“全省文化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13年被山东省委宣传部确定为“山东省地方戏曲示范基地”,2016年山东梆子被评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大明贤后》《萧城太后》《海源阁》《孔繁森》等剧目获得多个奖项。
聊城市杂技团为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的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创建于1955年,前身为东阿县杂技团,1971年划归聊城地区领导,为聊城地区杂技团,1998年撤地设市更名为聊城市杂技团。1993年“聊城杂技”被文化部列入国家蒲公英计划,批准成立了“蒲公英聊城少儿杂技培训基地”。1999年被国家文化部授予“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6年,国务院批准“聊城杂技”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08年6月,被列为“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示范基地”。
聊城市京剧院为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的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创建于1970年,是在原临清前进京剧团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该院的雏形是建于1943年5月的“民生剧社”,1945年11月与晋、冀、鲁、豫边区三纵司旅所属解放剧团合并为文工团,曾在多次战役中荣获宣传鼓动奖励。建国后移交地方编制,但一直保留并发扬着部队文工团艰苦奋斗、爱岗敬业的光荣传统。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壮大,该院拥有了一批实力雄厚、深受群众喜爱的演员,以庞大的演出阵容,常年活跃在全国各地巡回演出,走遍了祖国的大江南北,是当今京剧舞台上实力较强的院团之一。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6年12月18日至1988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获得过国家、省、市级奖励及有文化部、省政府组织的重大演出工作经验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在职人员应聘还须经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12月20日为截止日期。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聊城市豫剧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聊城市杂技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聊城市京剧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1月1日9:00-2025年1月3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1月1日11:00-2025年1月4日16:00
报名网址: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http://wlj.liaocheng.gov.cn/)
报名人员需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五、资格审查
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负责实施,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方案》及附件,填写、报送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
1.身份证;
2.有学历要求的岗位,应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市杂技团杂技演员岗位的提供至少本年内3次表演视频,表演视频以“姓名+岗位名称+表演视频时间(例:张三+杂技演员+202401219)”命名。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提供相应的报到证、聘用合同、工作协议、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证明材料(见附件2);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2);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对开具所在部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六、考试
考试由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实施。考试采取专业测试和面谈交流的方式,专业测试和面谈交流同时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专业测试10分钟,面谈交流5分钟。专业测试内容为:现场才艺表演和基本功展示。面谈交流内容为:专业问题问答。
专业测试、面谈交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专业测试占80%,面谈交流占2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谈交流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凭2024年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面试通知单、诚信承诺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依据艺术表演类及艺术从业人员特殊岗位对招聘人员专业水准的要求和用人单位选拔艺术表演类及艺术从业人员的用人标准,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测试成绩确定,专业测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七、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凡在“三龄二历一身份”等重要档案信息存有疑点或有问题的,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工作由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主管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工作的相关事宜,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
报名咨询电话:
市文化和旅游局:0635-8680835
邮寄地址:聊城市湖南路19号摩天轮南楼三楼
监督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5-218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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