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3个岗位
为进一步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增强网格化服务管理能力,中共河口区委社会工作部和河口区区域治理运行管理中心委托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网格员“两员”融合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性质
本次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在相关镇(街道)的社区、专属网格工作,同时承担社区管理和网格化服务管理职责,属于社区工作者和网格员“两员”融合工作人员,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与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0名。其中河口街道办事处招聘2名,六合街道办事处招聘1名,孤岛镇人民政府招聘7名(含专属网格网格员1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4、思想品行端正,热心社区公益事业,热心服务社区居民群众;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6、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河口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网格员“两员”融合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0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报名地点
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厅(海盛路26号)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提供机打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和毕业证(三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须填写《2024年河口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网格员“两员”融合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登录河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ekou.gov.cn/;东营振河人才网http://www.dyzhrcw.com,“通知公告”栏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
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年龄、学历以及是否存在有影响报名情形的事项。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四)考务费100元
五、考试有关事项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知识等。
2、笔试时间、地点请关注。
河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ekou.gov.cn/;东营振河人才网http://www.dyzhrcw.com。
3、笔试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报考镇街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招聘人数2倍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其中,持有初级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5分;持有中级或高级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8分。
考试时间和入闱人员名单及成绩请关注
河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ekou.gov.cn/;东营振河人才网http://www.dyzhrcw.com。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百分制计算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同一镇街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
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人员。
(四)入闱资格确定
入闱人员按照报考镇街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选择岗位,规定时间内未选择岗位的视为放弃入闱资格;经选择后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岗位设置表依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选择岗位,规定时间内未选择岗位的视为放弃入闱资格。
六、体检、聘用及待遇
所有岗位入闱人员统一到指定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在全体入闱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按以上体检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统一与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三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是否续聘,双方另行协商。
本次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社区工作者3岗18级薪酬体系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
1、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次招聘岗位不安排食宿。
4、其它未尽事宜由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8666728
委托部门监督电话:0546—3661366
人社部门监督电话:0546—365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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