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1人
菏泽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1年4月,坐落于牡丹之都菏泽市广州路399号,为市卫生健康委所属的副县级事业单位,是一所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集妇幼保健、医疗、科研、教学、预防、康复和妇幼保健技术指导为一体的市级妇幼保健机构。
菏泽市妇幼保健院院区占地面积12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1.1万平方米,设置床位760张。一期工程占地面积40亩,建筑面积3.1万㎡,设置床位300张,已于2017年12月投入使用;二期工程为菏泽市妇女儿童医院项目,建筑面积8万㎡,设置床位460张,2021年市发展改革委已予以立项,现正在筹建中。
为保证单位人才储备与医院学科建设工作协调发展,满足当前医疗救治和妇幼保健工作的需求,结合目前业务发展实际,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2人,纳入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岗位、数量、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要求详见《2024年菏泽市妇幼保健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所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
2.身体健康,年龄以岗位汇总表中的要求为准。其中,不超过25周岁是指199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不超过35周岁是指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不超过40周岁是指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不超过50周岁是指197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详见《2024年菏泽市妇幼保健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3.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质及其他基本条件,须于报名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免费定向培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服务的公费医学生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我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编制控制总量备案人员)报考的,须提交由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应聘人员不能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6.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报名前已经退出现役并到我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到的,可以应聘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7.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五级至八级),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医师执业证书注册范围与从事岗位一致的,符合岗位要求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的残疾人可应聘残疾人专项岗位。
8.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岗位空缺需要调整或取消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发布补充调整或取消公告,并负责解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录菏泽市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www.hezefy.com/),点击相应链接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必须清晰反映本人特征,单色背景、JPG格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6日9:00-12月12日16:00
审查时间:2024年12月6日10:00-12月13日12:00
查询时间:2024年12月6日10:00-12月13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12月6日10:00-12月13日16:00
12月12日16:00后,系统不再接受新增考生报名;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或撤销;已报名考生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在12月13日11:00以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报名系统网上进行。
工作人员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说明理由。
网上资格审查须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专起本还需提供大专阶段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医师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我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提交由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取消报考人员资格。
3.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根据有关规定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如考生已完成网上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12月13日15:00前及时联系招聘单位。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菏泽市妇幼保健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二)考试
1.报考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适当简化招聘程序,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
2.报考初、中级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笔试开考比例为1:3(急需紧缺岗位1:2),达不到比例的岗位予以核减、调整或取消。
3.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根据岗位不同,按照岗位专业条件要求命制笔试试题,其中80%为专业基础知识,20%为公共基础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从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4.面试:面试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设最低分数线70分。
参与面试的考生需缴纳每人每科70元考务费,在打印面试通知书时网上缴纳。
5.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考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6.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医院官网通知为准,请考生务必留意医院官网通知要求。
(三)考察与体检
1.面试合格者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的形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内容,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及真实工作经历和人员身份信息等进行复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伪造证件、证明或隐瞒真实情况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且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需要递补的经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后,可以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按规定在菏泽市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www.hezefy.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它
1.应聘医师类岗位,须在入职后两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也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市妇幼保健院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联系电话:0530-5538065(工作日、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0530-5316061(工作日、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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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菏泽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2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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