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东营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取得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具有与任教学科一致的高中、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五)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12月以后出生);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同意应聘介绍信主要内容包括:应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起止时间、工作岗位、是否同意参加东营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等,并在时间落款处加盖相应公章。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经东营市技师学院同意,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2名。其中:数学教师1名,语文教师1名。具体要求见《2024年东营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采取邮箱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并拨打电话0546-6078805确认,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
个人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9:00—12月6日16:00。
学院初审时间:2024年12月2日11:00—12月7日16:00。
(一)电子邮箱报名及初审
应聘人员下载并完整、如实填写《东营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连同报名所需相关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诚信承诺书等和用人单位及其有用人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的电子稿(照片或扫描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jsxyzzrsc@dy.shandong.cn),邮件主题注明“东营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考生姓名+岗位名称)”。东营市技师学院安排专人按照公告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东营市技师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2月2日11:00—12月7日16:00期间登录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有疑问,可与东营市技师学院联系。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存在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按应聘条件提交个人报名表、诚信承诺书、用人单位及其有用人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和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经现场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无法按时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取消其报名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教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试讲占70%,答辩占30%。试讲为指定试讲课题,考生备考30分钟(含试讲和答辩准备),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试讲和答辩单独计时。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试讲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具体通知在东营市技师学院官网发布。
五、考察和体检
东营市技师学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营市技师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东营市技师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东营市技师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所有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根据市委编办《关于市属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东编办发〔2018〕43号)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东人社发〔2018〕16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七、其他
东营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技师学院官网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东营市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6078805
监督电话:0546-6078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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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4年东营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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