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0人4个岗位
根据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需要,日照市人事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受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委托,面向社会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3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三)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四)身心健康,符合体检标准,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学历要求:岗位A、岗位B、岗位C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D,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以上学历要求以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记载的为准;以上岗位要求的学历需在2024年12月2日前取得;
(六)年龄要求: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不得应聘;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应聘,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应聘。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9:00—12月6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12月2日11:00—12月7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址:http://lqrczk.sdzxkj.cn/login.php,
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保证照片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12月2日11:00—12月7日16:00。
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12月2日11:00—12月8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12月26日9:00—12月28日9: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本次招聘报名费的收取标准:笔试每人50元,面试每人70元。
(四)招聘计划核减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岗位A、B、D核减的招聘计划,调剂到岗位C中,核减、取消和调整的招聘计划情况,在日照人才发展集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核减和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和现场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政方针、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日照人才发展集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
笔试时间:2024年12月28日上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超出计划招聘比例数量的,并列进入面试范围,未达到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进入面试人选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日照市东港区海曲东路396号日照国际财富中心A座25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聘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3张;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工作经历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工作经历以社保缴费时间为准);已参加工作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现场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单》。
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岗位匹配、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情况,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对初录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日照人才发展集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经考察、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行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有违反劳动合同或用工单位规定辞退行为、被用工单位退回等情形的,均予解除劳动关系;如遇政策性清退,按有关政策规定解除劳动关系。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予以继续聘用或解除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不续用的,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受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
七、管理及待遇
招聘的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由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统一调配,所在街道负责日常管理考核。相关待遇比照所在街道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定级后工资的1倍为起始标准,落实薪酬待遇。
八、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查询日照人才发展集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查阅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
联系电话:0633-8866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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