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5个岗位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艺术学院建校于1958年,坐落在名泉簇拥的历史文化名城济南,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高校,具有艺术学门类下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为山东省2024—2029年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A类单位。
学校现有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近37万平米,馆藏图书100万余册。学校现有35个本科专业,其中有1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2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有1个“山东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1个山东省高水平培育建设学科,3个山东省重点学科,8个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在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和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有1个国家级研究机构——“山东年画”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15个省级研究机构,其中山东省重点实验室1个。
学校现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泰山学者4人,齐鲁文化名家1人、齐鲁文化英才2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人、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0人、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5人。
建校66年来,山东艺术学院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6万余名合格艺术人才,涌现出了著名歌唱家、教育家彭丽媛教授,以及倪萍、刘曦林、王沂东、隋建国、闫平、王克举、王衍成、陈瑾、徐少华、王绘春、王静、苏岩、黄港、郭跃进、宋昌林、周龙、童年、郭婷婷、于冠群、李雪、靳东、刘涛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毕业生,他们在各自的艺术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有的成为享誉全国的音乐家、美术家、表演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为山东和全国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学风严谨,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6.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以后出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sdca.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通知均通过山东艺术学院公开招聘系统(https://hr.sdca.edu.cn/zp.html)公告栏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二)个人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4日9:00-10月30日16:00
2.查询时间:2024年10月24日11:00-10月31日16:00
3.报名方式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开招聘”菜单下“招聘系统”进入报名平台(https://hr.sdca.edu.cn/zp.html),仔细阅读《山东艺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流程》,完成信息注册,按报考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10月30日16:00后,学校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责任自负。因个人报名信息材料不完整、不及时导致未通过审核的,或因未及时查看通知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4.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PDF电子版上传到招聘系统对应类目中,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并且与后续资格审核所提供照片同一底版;
(2)《山东艺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本人承诺须手写签名(附件2);
(3)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需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需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须提交院系或研究生处盖章的证明材料(附件3),或成绩单明确写明研究方向为岗位所要求的方向。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同时提交由第三方翻译机构出具的上述材料翻译件;
(6)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7)其他应聘岗位所须的必要材料。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分为招聘系统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1.招聘系统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10月24日11:00-10月31日16:00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招聘系统”通知,请及时关注。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审核时不予通过。不明事宜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尽早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2.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进入复审人员须按指定时间、地点,由本人携带网上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及时登录招聘系统(https://hr.sdca.edu.cn/zp.html)打印准考证。相关事宜将在招聘系统公告栏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采取先专业技能测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专业技能和素质水平。
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80分。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适时公布成绩,并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内容根据不同岗位、专业要求,采取自我介绍、作品展示、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综合素质水平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8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考试总成绩在招聘系统查询。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六)考察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须按规定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组织函询、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电话视频连线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人事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聘用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考核方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待遇
按国家、省、学校有关标准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刘老师,0531-86522229
监督电话:0531-86522332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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